唐文
唐文,亦稱中文、國文、華文、漢文,或單稱文,指以唐話,寫唐字。唐話各異而互不相通,而且唐文向來重文輕語,所以唐話各方言,一般可按一己之音而讀通、明解唐文。近例亦見於日文、韓文、越南話之類。
古人寫文,無需通曉外文,故直稱為「文」。後來與外交流,先至冠以中、華、漢、唐之稱,以別洋文。
唐字之音,因方言而異,所以唐文,仍可用自己嘅唐話而讀。
學習唐話,同唐文,都有所分離。
當今中華民國,唐文官稱為國文,文以國語為準;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語併稱為普通話,官稱又為漢語。香港學唐文,稱作「中文」,以粵語、廣府話之今音為準,文法則以國文、文言文兩者為準。
唐字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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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唐文必先寫唐字,唐字基本同原音分離。
唐字初見於商代,當時嘅寫法同現今大有分別,但仍可得出脈絡。始有甲骨文,後有大篆、小篆、隸書、草書、行書、楷書等書體之變。秦始皇統一中國,李斯整理小篆,從而得出書同文。由於唐話之音,因方言而異,故互不相通。但係,唔計字音,只論漢字圈裏嘅話,交流並唔成障礙,故此亦係維持中國統一嘅因素。
東漢許慎,寫《說文解字》,分造字法為六書,即係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而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四項,係造字法;而轉注、假借,係用字法。幾千年來,唐字寫法,變化唔大,後人讀古文,從無障礙。
直到近代,西文東漸,歸咎唐字,以拉丁字母書寫,成一時之興。過渡為拉丁字母期間,亦有簡化字之舉。越南因法國統治,而改用拉丁字母。韓國棄唐字,用諺文。日本則改以假名為主。中華人民共和國,則以民間俗字同草書楷化,作為簡化字稿。1956年1月28號審訂通過《簡化字總表》,流於中國、新加坡、馬來西亞之地。
港澳臺就沿用繁體字,唔用簡化字。
唐話 [編輯]
操唐話者,據佔世上人口三分之一,世界上每五人,都有一人講唐話。喺中國大陸、臺灣、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唐話係官方語言之一。聯合國文件,亦備唐文。
雖然,唐話多人講,但唐話實則有方言之分。而且各有方音,不能互通。古人以鄉音為榮。民國時試分唐話為七:北方語、吳語、湘語、贛語、閩語、粵語、客語。北方語,即官話。吳語,即江浙話。湘語,即湖南話。贛語,即江西話。閩語,即福建話。粵語,即廣東話。客語,即客家話。各大方言,互不相通。
大清時皇帝曾想一統語音,以官話為準,但唔成功。中華民國受西方同日本嘅影響,改從「一國一話」,並推行國語,以北京音為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亦以國語為基,推行普通話。香港同澳門,官方以廣東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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