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進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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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進修基金係香港政府成立嘅一個基金,用嚟資助成年人進修。基金喺2002年成立,獲撥款50億港元,為有志進修嘅成年人提供資助,畀佢哋持續進修同埋接受培訓。合資格嘅申請人可以就多過一個認可課程申領發還款項。認可課程名單入便包括物流業、商業服務、金融服務業、旅遊業、設計、創意工業、語文、工作間嘅人際關係同埋個人才能嘅課程等等。
每個合資格嘅人[1]一世人可以向政府申請一次。申請之後嘅四年之內,申請人讀完認可課程或者嗰尐課程嘅部份單元之後,就可以攞返80%學費,或者10,000港元學費,以金額小嘅為準。如果過咗四年時限又或者累積用完10,000緡資助,個file就會close嘞。
最初係得非學位持有人先至可以申請持續進修基金。後來到咗2003年7月宣佈放寬資格[2][3],9月1號實施。
2007年7月,有關持續進修基金嘅政策改由勞工及福利局負責[4]。
[編輯] 攷
- ↑ 申請資格 持續進修基金
- ↑ 持有大學學位人士可申請持續進修基金
- ↑ 持續進修基金接受持有大學學位人士申請
- ↑ 更改政策局
[編輯] 外面網頁
- 持續進修基金
- 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 持續進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