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進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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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進修基金香港政府成立嘅一個基金,用嚟資助成年人進修。基金喺2002年成立,獲撥款50億港元,為有志進修嘅成年人提供資助,畀佢哋持續進修同埋接受培訓。合資格嘅申請人可以就多過一個認可課程申領發還款項。認可課程名單入便包括物流業、商業服務金融服務業、旅遊業、設計創意工業語文、工作間嘅人際關係同埋個人才能嘅課程等等。

每個合資格嘅人[1]一世人可以向政府申請一次。申請之後嘅四年之內,申請人讀完認可課程或者嗰尐課程嘅部份單元之後,就可以攞返80%學費,或者10,000港元學費,以金額小嘅為準。如果過咗四年時限又或者累積用完10,000資助,個file就會close嘞。

最初係得非學位持有人先至可以申請持續進修基金。後來到咗2003年7月宣佈放寬資格[2][3]9月1號實施。

2007年7月,有關持續進修基金嘅政策改由勞工及福利局負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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