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簡寫做担,係唐質量單位。
一擔重一百斤。講幾重時,大清時開始英文通常寫成 picul 或者 tam。
原香港法例,1884年第廿二條,一擔係 133+1⁄3 磅(lb. avoir)。家下香港法例定一担等於一百斤,即係 60.478982 千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