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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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喺2002年元旦成立,統管民政同市政事務嘅部門。
職責 [編輯]
民政總署大致上承襲咗澳門原來嘅臨時市政機構嘅職能,為居民提供文娛康樂、衛生監督、執照發放、園林綠化、道路渠務同交通運輸管理等公共服務,但並非市政機構嘅延續。前身嘅市政機構(臨時澳門市政局、臨時海島市政局)喺民署成立後同時被撤銷。民署同呢兩個臨時市政機構並無聯繫。
民政總署設有管理委員會負責領導民政總署嘅所有工作、諮詢委員會,其大部分成員都係由原來嘅臨時澳門市政議會同臨時海島市政議會嘅議員過渡至該委員會內,以及監察委員會,負責該署嘅財政同財產的監督工作。
民政總署總部設喺民政總署大樓,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文化遺產「澳門歷史城區」建築群之一,另外响中區、台山、黑沙環、氹仔同司打口設有「市民服務站」,為居民辦理各類型市政事務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