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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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翔1949年12月3號—)香港居民,又係新加坡永久居民。佢係新加坡《海峽時報》駐中國首席特派員,2005年4月22號間諜罪喺中國廣州被捕到第二年8月31號被判監禁5年。

2008年2月4號,程翔獲准假釋,第二日下晝返香港[1]

背景[編輯]

程翔喺中國大陸出世,喺香港長大,喺聖保羅書院讀中學,香港大學經濟系畢業,後嚟喺親中報章《文匯報》做嘢,曾經做過呢份報紙嘅駐北京記者站主任、副總編。1989年嗰陣參與六四事件北京採訪工作,之後因為抗議當局嘅處理手法,同其他40幾個同事一齊辭職;1996年出任新加坡海峽時報》中國首席特派員。[2]

拘禁事件[編輯]

2005年8月5號新華社發佈消息話程翔「因涉嫌間諜罪被北京市國家安全局依法逮捕」,指佢「自2000年初,用化名『陳元春』為台灣國家安全局間諜策反。由2000年初一直到2005年3月按照台灣『國家安全局』指示喺香港同內地建立多條搜集情報渠道,以金錢收買呢啲方式搜集涉及國家政治、經濟尤其喺軍事等大量情報,包括絕密、秘密級內容。佢將呢啲情報轉報畀台灣間諜情報機關,對國家安全產生危害,因為咁而得到台灣間諜情報機關先後發畀程翔間諜經費數百萬港元。」[3][4][5]

程翔向來以愛國見稱,而立場一直被指親中,又支持兩岸統一[6]。據程翔老婆講,佢係為咗拎一份趙紫陽生前訪談錄而去廣州,但一去到廣州機場就畀公安帶走,4月24號開始失去聯絡。

佢相信逮捕係同呢份訪談錄有關,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接受詢問時明確否認程翔被捕係同趙有任何關係,重宣稱佢係由於「根據境外情報機關指示,在中國內地從事情報搜集活動,先後領取大量間諜費」而被逮捕,而且佢自己都承認咗有關罪行。但喺5月31號中國外交部喺網頁上刪除咗這段說話[7]

6月1號美國表示關注程翔被捕嘅事[8];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喺2006年2月將案件發還畀國安部,要求作補充調查,7月底檢察院將案件交畀法院處理;而家程翔家人只可以透過律師每月同喺北京市郊一個看守所拘留嘅程翔見面一次,間接瞭解程翔近況。

被捕期間,香港雜誌《東週刊》曾報道一個叫「黃偉」嘅女仔係程翔嘅情婦,但之後黃偉喺商業電台左右大局》節目否認呢件事。[9]

外界聲援[編輯]

香港記者協會喺程翔被拘之後不斷透過特首曾蔭權中聯辦向中央反映要求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處理程翔案件以及盡快釋放程翔,商業電台就發起「聲音黃絲帶」行動,每日喺節目入面出一段聲帶提示程翔被扣留日數;另外重有由龍緯汶等人成立嘅聲援組織:營救程翔聯盟。除咗香港民主派人士外,李鵬飛徐四民全國人大代表同全國政協委員亦對事件表達關注。

2006年7月20號劉敏儀國際記者協會無國界記者在內嘅二十個國際團體,喺全球十個城市(洛杉磯巴黎紐約墨爾本多倫多波恩等等)舉行記者會,要求中國政府要公正同埋公開處理案件。

開審[編輯]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成立合議庭受理案件,並喺8月15號朝早9點半開審,下午4點半結束審結,排期宣判;由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何培華同另一位律師作為代表律師;由於案件涉及「國家機密」,法庭以面積太細為理由唔公開審訊,又唔畀傳媒旁聽,但就畀家屬旁聽;又喺8月16號朝早上喺同一個法庭對陸建華開審,

香港記者協會連同外國記者協會、民間人權陣線、程翔關注組等多個組織喺開審日8月15日夜晚7點喺香港中環遮打花園舉行燭光晚會,聲援程翔。

宣判[編輯]

程翔喺8月31號朝早9點喺原法庭被判入獄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人民幣。法院指稱,2004年5月到2005年4月期間,程翔同台灣間諜組織某基金會代理人薛某戴某,按佢哋佈置嘅任務,喺北京用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將涉及國家秘密及情報嘅有關文字材料提供畀台灣,又以化名獲取酬金港幣30萬元,呢個行為已經構成間諜罪。

但係由於程翔肯主動交代事實,又肯交出筆記本電腦證據,當做自首減刑。

判決後,程妻同程翔關注組織唔服判決,要求上訴。香港記者協會同部分立法會議員指判決太重。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指案情涉及金額上前後有出入,反映證據唔夠;但11月24號朝早畀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返,當日朝早程翔嘅家人指法院無考慮一審判決喺證據、程序上嘅錯漏,發表公開信要求中國當局公開審理程翔嘅上訴案[10][11][12][13]

獄中生活[編輯]

  • 2006年9月19號,程翔哥哥程曦撰寫《我的弟弟程翔》一文,登喺香港《明報》。程曦形容佢兩次去北京探望程翔時,程翔已經好呆滯、乾癟枯瘦,佢話:「都怪自己中國情結太深」程曦誁到,好多朋友都為程翔禱告,程翔突然話:「我睇緊《聖經》」由於程翔向來係無神論者,令身為基督徒嘅程曦嚇咗一跳。程曦話,程翔呢次蒙冤,佢母親最傷心。程曦又怪責自己當年唔畀程翔出國讀書,「如果程翔去留學,命運或者就改寫。」
  • 香港《英文虎報》引述程翔妻子劉敏儀講:「佢(程翔)嘅體重劇減,而佢嘅高血壓情況亦日益嚴重。」香港《南華早報》引述程翔律師表示,程翔健康情況可能令佢有機會以呢個理由獲得假釋[14]

獲准假釋[編輯]

2008年2月4號香港特首辦朝早收到港澳辦函件,話程翔喺獄中服刑態度良好,符合假釋條件,內地法院依法喺2月4號畀佢假釋出獄。特區政府於是派人喺廣州接佢,中午由廣州搭直通車返香港[15][16]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話,程翔獲假釋係中國司法機關根據法律規定而做嘅決定,唔係行政部門決定[17][18]

程翔返咗香港之後,無即時公開露面[19]。一路到2月21號,佢先開記者會[20],記者會上佢表示從來冇做過任何危害國家或損害國家利益嘅事,亦冇接觸任何機密文件,佢認為自己問心無愧。又話自己一生愛國,做間碟根本同佢理想背道而馳[21][22]。佢亦喺呢件事入面,覺得香港民主自由、崇尚法治、人道關懷係一樣值得驕傲嘅香港精神同核心價值[23]

參考[編輯]

  1. . 明報. 原著喺2008年2月8號歸檔. 喺2008年2月23號搵到.
  2. . 原著喺2006年12月13號歸檔. 喺2006年12月20號搵到.
  3. . yahoo 資訊. 原著喺2005年9月18號歸檔. 喺2006年12月20號搵到.
  4. . 文匯評論. 原著喺2008年10月17號歸檔. 喺2006年12月20號搵到.
  5. 翔 案 全 程 由 國 安 偵 查. 星島日報網頁. 原著喺2020年3月28號歸檔. 喺2008年2月23號搵到.
  6. 林漫步﹕程翔文集漫愛國路. 自由亞洲電台.{{cite web}}: CS1 maint: url-status (link)
  7. 程翔案内幕——叫間碟罪名太沉重
  8. . BBC中文網.
  9. 周刊版篇幅向黃偉道歉 17-8-2005. 原著喺2007年7月4號歸檔. 喺2006年12月20號搵到.
  10. 加坡峽時報者程翔的家屬周四11月2日公開信向中國當局爭取公開審理程翔的上訴案。. BBC中文網.
  11. . BBC中文網.
  12. 翔能否保外就醫成謎 家人也不知消息真偽. 星島環球網.{{cite web}}: CS1 maint: url-status (link)
  13. 滿. 明報即時新報網. 原著喺2008年11月20號歸檔. 喺2008年2月23號搵到.
  14. . 亞洲時報.
  15. . 原著喺2008-02-09歸檔. 喺2008-02-23搵到.
  16. . 明報即時新聞. 原著喺2008年2月8號歸檔. 喺2008年2月23號搵到.
  17.  . 原著喺2008年2月10號歸檔. 喺2008年2月23號搵到.
  18. 程翔:不急於為自己申冤 互聯網檔案館歸檔,歸檔日期2016年3月5號,. - 香港電台 2月21日
  19.  . 亞洲時報.
  20. 翔現身記者會 向各界朋友饗躬致謝. 文匯報.
  21. . 明報即時新聞.{{cite web}}: CS1 maint: url-status (link)
  22. 翔3點聲明. 明報. 原著喺2016-03-05歸檔. 喺2008-02-23搵到.
  23. 翔﹕問心無愧 堅定愛國. 明報即時新聞.

相關書籍[編輯]

  • 《漫漫愛國路》程翔文集;程翔基金會2005年12月初版,ISBN 962-7473-19-7

相關網頁[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