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炯明

出自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陳炯明1878年1月13號1933年9月22號),字競存廣東汕尾海豐人,中華民國嘅軍事同政治人物,1933年死喺香港

生平[編輯]

陳炯明三歲喪父,六歲入私塾讀書。1897年喺廿一歲嘅時候入縣學讀書。1906年入廣東法政學堂。1908年7月,以最優等畢業。畢業之前就已經喺海豐提倡「自治會」、「戒煙局」、「育嬰堂」同埋「縣倉」等嘅社會福利政策。畢業之後嘅1909年,佢更加喺海豐籌辦「自治報」關注社會問題。

1909年6月,佢做咗「廣東諮議局」議員,仲提出廢除唔經審判就地正法嘅刑罰,提議禁絕一切賭博等。1909年冬天趁住去上海開會嗰陣祕密加入「同盟會」。

1910年,佢參加廣東新軍起義但係失敗咗。1910年冬天再同革命黨人黃克強胡漢民等喺香港設「南方統籌部」。1911年3月29號,黃花崗起義,陳炯明擔任選鋒(敢死)隊第四隊隊長,進攻粵督公署,事敗潛逃香港九龍城南。陳炯明同無政府主義者劉師復等同組「東方暗殺團」。六月謀炸水師提督李準但係失敗,不過七月就成功將啱啱上任嘅廣州將軍鳳山炸死。

1911年10月10號,武昌起義,佢得到清軍管帶洪兆麟做內應,進佔惠州,仲得到清軍八營,佢號稱「循軍」,用井字旗,寓意古代嘅井田,顯示佢好重視中國社會土地問題。1911年11月,粵督張鳴歧出走,廣東宣佈獨立,胡漢民畀人推舉做都督,陳炯明就做咗副都督。 陳炯明率領佢嘅部隊進駐廣州。1911年12月,胡漢民跟孫中山去咗南京,廣東省議會公推佢做「代理」都督,兼廣東北伐軍總司令。

1912年1月,佢喺廣東宣佈嚴禁煙賭同埋拆除廣州城牆,揀學生去美國同日本留學。1912年4月25號,孫中山想胡漢民做返都督,佢哋一齊返廣州,孫中山向眾人宣揚胡漢民嘅革命功績,26號陳炯明就走避去咗香港。

1913年6月,北洋政府袁世凱罷免胡漢民,任命陳炯明做廣東都督。但係7月18號陳炯明都參加二次革命反對北洋政府,畀北洋政府龍濟光攞到廣東嘅統治權,陳炯明於是去新加坡避難,之後仲去咗歐洲旅行。

1914年7月,陳炯明拒絕參加孫中山喺日本組成嘅「中華革命黨」,拒絕「打指模」。陳炯明與革命黨人黃興、柏文蔚、紐永建、李烈鈞喺1915年2月25號喺海外發表共同宣言,表明「倚賴外力」,即係唔會倚賴外國提供力量、資金。

文獻[編輯]

參考[編輯]

陳炯明傳,康白石,1978年,ISBN 978722011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