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

出自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Faculty of Law,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係香港中文大學(中大)八大學院之一,2005年成立,係香港第三間大學法學院。

歷史[編輯]

香港中文大學喺2004年提出嘅《2005/06至2007/08年度學術發展建議書》中,提出設立法律學院,提供法學士同研究院課程,教務會喺2004年3月3號通過有關建議,同將建議呈交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2004年5月10號,官方正式宣佈中大將設立法律學院。

為設立法律學院,中大成立咗中文大學法律學院籌劃委員會,由香港資深大律師哈佛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梁定邦出任主席。法律學院籌組時得到曾任中文大學校董會主席嘅利國偉同香港法律界嘅李福善捐款設立兩個講座教席,資深大律師陳志海捐款同執業律師徐嘉儉捐贈藏書。

中大法律學部(School of Law)喺2005年9月已初步成立,當時十幾名法律業界人士同學者經已到法律學部就任,但學部未有提供任何課程。學部喺2006年始開辦法學本科同研究生課程。2008年8月1號法律學部正式升格為法律學院(Faculty of Law),係中大第八間學院,其時學院共有1100名學生(180名本科生同920名自費課程研究生)。「學院自2006年起開始提供法學本科同研究生課程,2008年起開辦P.C.LL.,而家學院有全職教職員約50人同學生約1200人。」[1]

課程[編輯]

中文大學法律學院開設咗以下課程:

學位 英文名 縮寫 首辦 學制 簡述
法學士 Bachelor of Laws LL.B. 2006 四年全日制 法學本科課程。
法律博士 Juris Doctor J.D. 2006 兩年全日制、三年半兼讀制 畀非法學本科畢業嘅大學畢業生所修讀嘅法律專業學位
專業法律證書 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of Laws P.C.LL. 2008 一年全日制、兩年兼讀制 香港法律執業資格之一項傳統嘅必須學歷。
法學碩士 Master of Laws LL.M. 2006 一年全日制、兩年兼讀制 修課式法學研究生課程。
法學哲學碩士 Master of Philosophy in Laws M.Phil. 2006 兩年全日制、三年兼讀制 法學研究生課程。
法學哲學博士 Doctor of Philosophy in Laws Ph.D. 2006 四年全日制、五年半兼讀制 法學研究生課程。

參考[編輯]

  1. Sapere K.K. Lee: "法律教育簡介──香港法學進修指南"

出面網頁[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