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機構

出自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跳去: 定向搵嘢

Hkpol.png

本文屬香港政治系列
憲法
基本法
香港政府
   行政長官梁振英
     行政會議
   行政部門
   公營機構
立法會
   區議會
司法
   終審法院
   法律制度 - 法例
選舉政黨

主權移交後政制改革

殖民地時期政制改革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內聯
   香港中聯辦
   港府駐京辦
 外事
   外交部特派員公署
   台港關係
 防務
   解放軍駐港部隊

授勳及嘉獎制度

排名表

太平紳士
其他香港系列
文化 - 經濟
歷史 - 地理 - 教育
香港主題

香港公營機構即係指由香港政府出錢成立同營運嘅半官方機構,佢哋負責特訂公共服務,或者需要較多社會人士參與嘅工作,不過就唔算係政府部門

呢啲機構多數 (唔係全部) 都係根據法例成立(喺呢個情況入面又可以叫做法定機構法定組織)。雖然佢哋嘅職能同政府部門好似,但唔屬於政府體系,成員亦唔算係公務員,所以會比起政府部門有較多自主權;同時又為咗確保政府對佢哋有影響力,所以主要決策者都係由政府或行政長官邀請社會人士擔任(多數係義務性質)。有啲機構雖然以商業模式運作,甚至已經上市,不過主要資本仍然屬於政府(好似地鐵有限公司九廣鐵路公司),咁都仍然算係公營機構。

注意:公營機構同公用事業係有分別。公用事業係指提供重要公共服務嘅機構(好似電力電話運輸等),佢可以由私人擁有,並以盈利為目的。

職能 [編輯]

可分為幾類:

財政來源 [編輯]

可分為兩類: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