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關條約》係喺中國清朝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1895年4月17號)嗰陣,由於滿清政府喺甲午戰爭打輸咗,於是被逼同日本簽署呢條條約。
馬關條約原本叫《馬關新約》,喺1895年5月25號由清朝代表李鴻章同日本代表伊藤博文喺日本馬關簽訂。
馬關條約總共有十一款,重點喺中國要將台灣全島所有附屬島嶼如釣魚台、黃尾嶼、赤尾嶼等7個島嶼、澎湖群島同遼東半島割畀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