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寶章

出自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由一等瑞寶章跳轉過嚟)
上為瑞寶大綬章正章。右下為副章。左下為略綬。款同舊勲一等瑞寶章。

瑞寶章日本勳章一類,家下日本寫為瑞宝章。一八八八年,明治廿一年設立。章初分八等,以數字表示,一等至大。自二〇〇三年,平成十五年打後,榮典制度改制,取消七八等,只分六等,兼且換上新名,依次為瑞寶大綬章瑞寶重光章瑞寶中綬章瑞寶小綬章瑞寶雙光章瑞寶單光章

日本勳章之中,瑞寶章至常頒。以勲章授與基準,頒畀成就傑出嘅人,按事難易繁簡、責任大細而分等[1]。領域包括學校做研究健康護理社會福祉、從事危險業務、從事極大勞苦業務,以及改善傷殘人生活等等。另外亦包括地方管治公共團體長年功績者。本身只限頒畀男人,而且做政府先有。一八九二年,明治廿五年,就推廣至平民。一九一九年,大正八年,頒畀女人都得。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