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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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簡稱憲法增修條文)係中華民國政府為咗回應台灣民主化嘅呼聲同本土化等政治情勢而新增嘅《中華民國憲法》條文。增修條文同憲法本文分開,喺唔改變原有憲法架構嘅原則下,修改同凍結部分憲法條文。自民國80年(1991年)首次修訂以嚟,而家係第七次增修版本(2005年修訂),其中李登輝總統喺任內通過國民大會六次增修憲法,而陳水扁總統喺任內通過任務型國民大會將憲法增修一次。自憲法增修改成須經四分三立法委員同意(86名立法委員)同公民投票至能夠生效之後,至今從未有憲法增修條文獲得通過。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嘅制定,喺中華民國史上有著重大意義。序言表明增修憲法嘅目的,係因應國家統一前嘅需要,條文亦未對省制、領土變更等涉及法統嘅內容予以大幅度嘅修改或凍結;但其中將台澎金馬等實際管轄領土叫「自由地區」、省虛級化、正副總統直選、中央公職人員僅由自由地區嘅國民選出等條文,令中華民國憲法定義嘅自由地區順利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