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查核實驗室

出自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事實查核實驗室英文Factcheck Lab)係香港一個由文化及媒體教育基金資助成立,針對內容農場,輿論機器同埋假新聞,對網上傳言作出驗證嘅組織[1]。佢哋嘅核實報告,除咗喺自己Facebook個度之外,亦會喺立場新聞香港獨立媒體[2]眾新聞[3]等平台發佈。

事實查核實驗室喺2021年10月29號正式獲得國際事實查核網絡(IFCN)認證,成為IFCN事實查核準則簽署成員[4]

成立宗旨[編輯]

根據佢哋嘅網站,佢哋認為堅持追尋真相,係捍衛社會制度同埋拒絕指鹿為馬、自欺欺人嘅道德實踐。佢哋希望用事實查核嘅方法,等公眾可以以事實作為基礎去築建更真善美嘅社會[1]

團隊成員[編輯]

鄭家榆區家麟鍾沛權黎苑姍林藹雲劉軒李月華梁俊勤杜若渝鄭佩珊朱家昌鄭斌彬[1]

部分主要工作紀錄[編輯]

武漢肺炎期間表現[編輯]

2020年9月14號,李梓敬喺自己Facebook貼咗《星島日報》一篇文章截圖,圖中顯示文章標題指有研究揭露武漢肺炎疫情早喺武漢爆發之前喺美國傳播,李又反問係咪要向美國政府追討損失。事實查核實驗室就查證到,嗰篇文章引述研究推測美國可能喺2019年12月尾已經出現武漢肺炎病例,但唔能夠證實12月尾美國有爆發。相反,武漢有學者喺醫學期刊《刺針》上發表嘅論文講述首名確診病人發病日期係2019年12月1號。比較之下,就證實咗李梓敬呢個轉載係假新聞[5]

香港逃犯條例爭議相關查證[編輯]

商人冼國林曾經喺自己嘅YouTube頻道發佈短片提及一宗「藏有攻擊性武器」案件,批評法官曲解條文中「藏有」一詞嘅意思,改為「展示」攻擊性武器至可以定罪,而屈穎妍葛珮帆都有類似嘅觀點。但事實查核實驗室就查證冼國林有可能將唔同案件溝埋嚟講,而且比較咗《公安條例》下「攻擊性武器」嘅定義同埋香港法院過往嘅裁決,法庭需要證明被告有意圖用呢啲工具傷人先告得入,從而證實冼國林發佈誤導內容,而且對法律理解錯誤[6]

睇埋[編輯]

參考[編輯]

  1. 1.0 1.1 1.2 . Factcheck Lab 事實查核實驗室 (香港中文). 喺2020-11-03搵到.
  2. . . 喺2020-11-03搵到.
  3. . (中文). 喺2020-11-03搵到.
  4. Factcheck Lab獲國際事實查核網絡認證🎉. Facebook (英文). 喺2021-11-03搵到.{{cite web}}: CS1 maint: url-status (link)
  5. 事實查核實驗室 (2020-09-23). 究指 COVID-19 在武漢爆發前已在美國傳播?. . 原著喺2020-10-28歸檔. 喺2020-11-03搵到.
  6. 事實查核實驗室 (2020-09-16). . . 原著喺2020-11-08歸檔. 喺2020-11-03搵到.

出面網頁[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