凃博旻偷拍案
外表
凃博旻偷拍案,係指喺2026年5月,高雄市一名警員凃博旻被揭發利用職務之便,要求報案女性脫衣拍攝。由於警局被指有異常嘅滅證行為,高雄市政府亦被指冷處理事件,事件引起公眾嘩然[1]。
事發經過
[編輯]2024年底,受害人 Y 女喺高雄一間酒店內同男友發生肢體衝突,驚慌之下報警求助,高雄市三民第一警分局員警凃博旻到場後,雖然受害人已經兩度明確澄清自己並未受傷,但凃以「避免影響其他房客」為由將房門關上,並以權威口吻,要求 Y 女脫下衣物進行「傷勢檢查」, Y 女被迫脫到只剩罩杯背心同短褲。凃員唔單止拎起相機拍攝,更一步步引導 Y 女躺臥、趴臥喺床上,甚至要求雙手上舉露出腋下,喺牆角拍攝各種角度。凃喺執勤嘅關鍵時刻,「兩度關閉密錄器」,手機相簿更喺短時間內被「頻繁開啟高達42次」,喺接獲通知返派出所製作筆錄前亦刪除咗手機內嘅23張相。事後Y女驚覺受創,不甘受辱,去派出所報案提告。凃亦喺唔起訴書中憑空捏造提到「 Y 女遭男友持刀威脅」試圖作為檢查身體嘅合理藉口[1][2]。
事件進入調查程序後, 凃被揭發早已涉嫌偷拍多名女性,甚至將受害者影像進行 AI 換臉合成裸照,相關案件已經陸續遭起訴,但Y女嘅案件換嚟唔起訴處分,理由竟然係「查冇相片留存,證據不足」[1]。
外間反應
[編輯]後續
[編輯]高雄市警局話唔會護短,已經已依規定將凃「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處分,局長趙瑞華向《知新聞》反駁,案發後至少5度關心被害人,告知相關法律權益、提供協助。不過呢個說法亦被受害人反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