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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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條論題:被認為係宗教改革嘅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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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改革粵拼zung1 gaau3 goi2 gaak3)係喺歐洲十六世紀嘅一連串反對封建神權嘅革命浪潮,呢個浪潮一路持續到十九世紀,其中包括咗好多新教派創立同對舊信仰嘅批判同革新。佢大致包括咗三次重大衝突,即係指1562年1598年法國宗教戰爭1560年1640年尼德蘭(荷蘭)反抗西班牙戰爭;1618年1648年三十年戰爭Thirty Year's War)。

對於宗教改革,唔同人有唔同評價,有人認為佢促進咗現代科學發展,亦有人認為佢助長咗十六、十七世紀嘅女巫迫害。雖然宗教改革正負兩面評價參半,但就肯定可以講係歐洲史上一件重大事件。

歷史背景[編輯]

中古世紀嘅基督教喺歐洲係一個非常龐大嘅組織,而羅馬教宗就係嗰陣時世界上所有基督教教會嘅領袖,喺十二到十三世紀,特別係依諾增爵三世Innocent III,1198年-1216年)嗰陣,教宗嘅權力更加係史上最大,除咗政治上嘅影響力,喺道德上亦對每一個基督教國家嘅人有好大控制。

教會矛盾[編輯]

但係到咗十三世紀末,教宗同世俗君主之間因為權力、政治、利益等問題長期鬥爭,令教會喺財政同管理上都出現咗好多問題,而為咗擺脫意大利嘅控制,教宗將教廷由羅馬搬咗去法國亞維農Avignon),亦即係歷史上所講嘅「教會大分裂」(Great Schism),令當時喺羅馬亞維農都分別有一個教宗,係兩個教宗互相罷免對方,呢啲嘢一路到1414年日耳曼舉行嘅基督教大會先解決,喺會議入面一次過罷免晒兩個教宗,然後再選出馬蒂諾五世Martin V)做新教宗。

但係經過呢啲事件之後,教宗嘅聲望已經受到影響,於是民間開始產生對教會改革嘅需求,而好多被視為異端嘅細教派亦越來越有市場。喺經過教會大分裂之後,教宗嘅權力亦開始被唔同地方嘅君主取代,尤其喺法國英國,教宗嘅權力完全被君主取代,教宗嘅權威可以話受到好大打擊。

為咗維持教會一直以來嘅龐大開支,尤其係起豪華教堂、同埋一直支持開嘅藝術活動等,於是就用盡方法搵錢,其中以售賣宗教商品最具爭議,例如教宗利奧十世Leo X,1513年-1521年在位)就以諗出以售賣宗教恩惠嚟搵錢,亦即係好多人所講嘅「贖罪券Indulgences)」,另外亦通過參觀同參拜聖物去賺教徒嘅錢。

當時好多人都相信通過參拜聖物或者買贖罪券係可以令自己嘅罪得到寬恕,同時,教會為咗令更加多人去買呢啲宗教商品,亦將道德行為標準越定越高,高到根本冇乜人做到,尤其對教士、修士、修女等下禁令唔准結婚,都喺社會上造成好大壓力,令當時好多教士、修士、修女等係呢條令之下唔可以正式結婚,但好多其實已經有實際上嘅婚姻關係,結果又出一種「娶妻罪」出嚟賺贖罪金,教士罰完贖罪金之後,俾人知道又會唱通街,冇晒面,結果喺日耳曼地區開始出現「反教權主義Anti-Clericalism)」,質疑教會憑乜幫人贖罪,亦係後嚟導致各種宗教改革浪潮嘅開始。

民間矛盾[編輯]

除咗教會入面存在住好大矛盾之外,民間社會亦同樣有好多矛盾,當時喺日耳曼有一個社會階層叫做「帝國騎士Reichsritter)」,佢哋原本喺社會上有好大權力,但後來一啲貴族同領土諸侯權力越來越大,而呢啲騎士冇晒權力支持之下,有好多開始變成盜賊,佢哋當中有好多都覺得貴族、城市居民都係好食懶非嘅寄生蟲,所以佢哋好多都有種反權力,希望改革嘅心理,所以喺後來馬丁路德同教皇作對,帝國騎士擔當住一個好重要嘅角色。

人文主義興起[編輯]

印刷術[編輯]

原文聖經[編輯]

貴族爭權[編輯]

贖罪券事件[編輯]

1514年,喺馬格德堡Magdeburg)嘅阿貝爾‧勃籣登堡親王Albert De Brandebourg, Prince)因為想選美因茲Mayence)地區嘅總主教,但係選就要用好多錢,於是走咗去搵銀行家雅各布•福格Jacob Fugger)借錢,教廷又批准咗阿貝爾賣贖罪券,而賣到嘅錢,一半用嚟還畀雅各布•福格,而另一半就要用嚟起聖彼德大教堂

當時有一個修士叫做馬丁路德,佢見到有人賣贖罪券就睇唔過眼,馬丁路德認為,教皇重有錢過好多貴族富豪,點解重要向基督徒攞錢起教堂?於是佢就走咗去咗搵美因茲大主教理論,佢列出咗九十五個反對贖罪券嘅觀點,稱之為《九十五條論綱》,內容主要批評教皇濫用權力,結果令馬丁路德捲入咗一場政治風波,重導致佢後來同教廷決裂。

馬丁路德[編輯]

內文:馬丁路德
馬丁路德

馬丁路德係農民出身,屬於貧窮階層,佢老豆漢斯路德(Hans)為咗賺多啲錢而走去做礦工,慢慢有錢起嚟,本來漢斯想供個仔讀法律,但馬丁路德揀咗入修道院。

喺修道院嘅馬丁路德畀人印象係虔誠、刻苦、遵守紀律嘅人,不過佢成日因為可唔可以得救嘅問題而煩腦,問過好多人包括修道院院長都冇一個答案令佢滿意,最後佢自己喺聖經入面搵到答案,認為係「因信稱義」。佢認為只要信仰神,就可以同神和好。

而呢個諗法,啱啱就同贖罪券嘅目的背道而馳,所以佢開始反對贖罪券,針對贖罪券嘅問題,寫咗《九十五條論綱》,質疑贖罪券嘅功效。其實馬丁路德最初嘅動機只係單純咁想發表意見,有人話當時馬丁路德將《九十五條論綱》釘喺威登堡大門上面而引公眾談論,但呢件事係咪真係有發生過重係爭議緊。無論如何,《九十五條論綱》好快就因為大量印刷而傳到周圍都係,快到教會都嚟唔切反應。由於《九十五條論綱》內容好多矛頭都係指向教宗嘅權威質疑,結果教廷將佢對贖罪券質疑理解成對教廷財政制度嘅攻擊,甚至係對教廷不滿。有一個叫約翰特策爾(Johann Tetzel)嘅商人就有樣學樣,寫咗一百五十六條主張,反駁馬丁路德嘅九十五條論綱,特策爾係一個以販賣贖罪券為生嘅商人,同時係多明尼古修會(Dominican Order1)嘅修士,佢認為教宗嘅權力係絕對,唔係路德咁講話係嚟自恩典同信仰。但係特策爾嘅一百五十六條主張一出就畀馬丁路德嘅支持者一把火燒晒。

除咗特策爾,另一個同樣都係明尼古修會修士西維斯特•普利埃利阿斯(Silvester Prierias)亦寫咗本叫《對話錄(Dialougs)》嘅書抨擊路德,甚至指控路德係異端,而呢個指控,令到成件事已經唔再只係一個神學爭論咁簡單。

由於教廷係有權去緝查異端,於是就要求馬丁路德去羅馬受審,但當時係人都知,送得去羅馬實一去冇回頭,因為之前已經有好多人因為咁走咗而喺教會會議上俾人燒死。

所以路德堅持一定要喺返日耳曼受審,於是教廷就派出樞機主教卡耶坦(Cajetan)去日耳曼參加帝國會議同路德辯論。經過同保守嘅卡耶坦呢次辯論之後,令路德更加質疑教宗嘅權威,結果教宗喺1518年11月9號頒令,譴責「有啲修士對贖罪券認識錯誤」,路德再冇得返轉頭。

越嚟越多人為咗擁護權威而出嚟反駁路德,但都俾路德返轉頭,路德個膽亦越練越大,路德慢慢變成一個激烈嘅反教宗者,出版好多批評教宗權力同宣傳自己思想嘅書。1520年10月,路德收到羅馬要將佢逐出教會嘅詔令,叫做除去「教籍令(Exsurge Domine)」,路德當住佢學生面前將呢道詔令一把火燒咗去,呢個時候路德已經認為教宗先係最大嘅反基督。

加爾文歐洲宗教改革[編輯]

教會反擊[編輯]

日耳曼和約[編輯]

聖巴托羅繆慘案[編輯]

內文:聖巴托羅繆慘案

法國喺經過長期嘅宗教戰爭之後,喺1570年簽定日耳曼和約之後,本來相安無事,而且重選咗海軍司令科利尼( Coligny, Gaspard II de, LORD DE CHATILLON)做新教領袖,但係喺8月27號,科利尼爭啲俾人暗殺,吉斯派於是大造文章,掉返轉屈科利尼係1563年謀殺弗朗索瓦公爵嘅凶手,參政院驚住爆大鑊,於是說服國王同新教胡格諾派決裂,最後王太后喀德鄰喺聖巴托羅繆祭日(St. Bartholomew天主教節日)下令屠殺新教胡格諾教徒,全國夾埋死咗成三萬幾人,啲人叫呢單嘢做「聖巴托羅繆慘案」。

爭議[編輯]

影響[編輯]

相關[編輯]

註解[編輯]

  • 註 1: Dominican Order 亦即係天主教道明會

參考[編輯]

  • 《神聖羅馬帝國文化史1648-1806年》 ISBN 750602265
  • 《宗教改革 路德、加爾文和新教徒》 克利斯坦著(法) 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ISBN 7-5432-0758-3
  • 《羅馬帝國衰亡史》 吉本著 ISBN 957-545-745-5
  • 《馬丁路德》 麥田出版 ISBN 95770787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