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雅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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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堂區 聖方濟各堂區
房屋類型 經濟房屋
房屋用途 住宅
總塔樓座數 8

塔樓
第1座 水仙苑
入伙日子 2013年4月8號
樓齡 11年
第2座 木棉苑
入伙日子 2013年4月8號
樓齡 11年
第3座 松苑
入伙日子 2013年4月8號
樓齡 11年
第4座 柏苑
入伙日子 2013年4月8號
樓齡 11年
第5座 梅苑
入伙日子 2013年2月28號
樓齡 11年
第6座 蘭苑
入伙日子 2013年2月28號
樓齡 11年
第7座 菊苑
入伙日子 2013年2月28號
樓齡 11年
第8座 竹苑
入伙日子 2013年2月28號
樓齡 11年

居雅大廈路環聖方濟各堂區樂居大馬路和諧大馬路蝴蝶谷大馬路,係石排灣公屋群入面嘅其中一個項目,係屬於房屋局嘅經濟房屋。

背景[編輯]

居雅大廈經濟房屋由澳門政府全資興建,係石排灣公共房屋項目首個推出嘅經濟房屋項目。居雅大廈由八座塔樓組成,分別係水仙苑、木棉苑、松苑、柏苑、梅苑、蘭苑、菊苑同竹苑;樓高廿七層,提供一千八百二十四個經濟房屋單位,一房單位有三百九十二個,兩房單位有一千一百六十個,三房單位有二百七十二個。一到四座地面層係社會設施,一樓係平台花園,二樓到廿六樓係住宅層;五到八座嘅地面層同一樓係公共停車場,二樓係平台花園,三樓到廿六樓係住宅層。公共停車場提供六百九十二個左右輕型汽車同電單車泊車位。社會設施分別有社會工作中心、托兒所、殘疾人士輔助宿舍。成層樓天然氣,同埋沖廁會用再生水系統[1]

2012年12月26號,澳門政府響政府公報到刊登第9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已經命名做居雅大廈,即係石排灣CN3地段一千八百二十四個經濟房屋單位嘅售價同補貼比率。房屋局22號開始向獲甄選家團寄出揀樓通知信,分批安排響6月5號開始參觀響青洲社屋嘅示範單位;6月12號開始按次序安排家團代表去房屋局選購單位。居雅經屋平均呎價係一千一百三十七蚊[1]

事件[編輯]

紙皮牆事件[編輯]

2015年3月1號,網上爆出石排灣居雅大廈出現紙皮牆,有業主遞信披露至少三個單位發現同樣情況,建設辦同房屋局將呢件事淡化做工藝缺失,又話會同承展商追究責任,但係唔係屬於「可歸責範圍」,當局就冇講。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就話,暫時未有戶主同房屋局聯絡跟進維修嘅事,2月尾有份同政總遞信嘅業主蘇先生講明好難理解,當時有留低聯絡方法,信到亦將情況寫得好清楚,事隔一個禮拜暫時冇部門主動跟進。佢重踢爆房屋局早已呢單嘢,半年前佢填表話畀房屋局,之後有人上門嚟睇,但係只係幫佢髹乳膠漆。

設置壓縮式垃圾筒工程事件[編輯]

2015年5月7號,環保局話,隨著公屋入住人數增多,產生大量生活垃圾,有必要響區內設置壓縮式垃圾桶,減低垃圾車處理垃圾嗰陣產生嘅噪音同異味。但係有居雅住戶話,當局冇就設立壓縮式垃圾桶諮詢居民,而垃圾桶同大廈出入口過近,驚影響衛生。亦有住戶希望,當局將垃圾選址搬去樓群外圍,減少對居民影響。記者觀察,工程響居雅一街居雅樓群嘅中間位,隔離係大廈同停車場出入口,係居民出入屋苑嘅必經之路。設置垃圾桶嘅位被圍欄圍住,但係見唔到工務局發出嘅工程准照,響出面睇唔到入面起咩嘢。有住戶話,當局一直冇同居民交待工程嘅嘢,「你(記者)唔講我都唔知起垃圾桶。」認為當局選址錯誤,減少原本嘅公共休憩空間,亦有居民擔心,響嗰到設置垃圾桶,會將「蛇蟲鼠蟻」帶入屋,驚影響衛生健康。而居雅大廈互助會代表鄭先生批評,當局一直冇就設置壓縮式垃圾桶諮詢居雅住戶,質疑樓群出面有唔少位,點解當局偏要將垃圾桶擺響樓群中間?重要對正大廈出入口?另外,由於附近冇咩休憩區,好多居民鍾意響居雅一街放狗、打羽毛球,但係工程開始之後,來玩居民明顯少咗。佢期望當局能夠好似業興、樂群兩個樓群噉,將垃圾桶放響樓群外圍,減少對居民生活影響,重希望當局響工程前可以諮詢市民,唔係響工程之後先補救。而房屋局回覆傳媒查詢時話,由於清潔專營公司收集垃圾嗰陣,往往會將裝住好多垃圾嘅垃圾桶放響條街到,影響大廈周圍衛生同住戶出行,重會影響觀感。經民署、環保局、工務局等部門視察同商討之後,決定響內街範圍到整壓縮式垃圾桶。房屋局又話,選址以唔影響住戶休憩做考慮,因為居雅已經有平台花園做休憩之用,而壓縮式垃圾桶嘅收集量大、噪音細、氣味少,可以集中處理大量生活垃圾,強調會響使用過程入面按規定保持清潔[2]

2015年5月10號,房屋局響居雅大廈貼通告話,考慮到居雅大廈部分居民對壓縮式垃圾筒選址從唔同渠道表達關切,局方已經收到相關訊息同理解憂慮,暫停石排灣居雅大廈設置壓縮式垃圾筒工程,希望約見住戶代表直接溝通,以開放態度聆聽居民意見同建議[3]

吉屋事件[編輯]

2015年5月,政府公佈有一千四百間賣咗嘅經屋重係吉屋一間[4]

2015年5月19號,房屋局開始做嘢,透過短訊向湖畔同居雅大廈嘅業主廣發「最後通牒」,話當局發現收訊人涉嫌違反《經濟房屋法》,攞咗鎖匙冇去住,要求響公函十五日入面向房屋局書面申報遷入單位日期,但係房屋局噉樣「漁翁撒網」,群發呢種指控式短訊就引嚟唔少住戶反感。有業主亦好嬲話,話自己明明住咗咁耐,房屋局先將人當賊辦,感覺被人老屈。之後房屋局覆返《論盡媒體》查詢時話,最近透過巡查、舉報或者轉介個案,跟進懷疑空置同違規單位住戶,以短訊同公函呼籲家團儘快入住。收到通知嘅住戶無論入咗伙未,都要同房屋局書面回覆入住時間。未入伙者重要解釋原因,同埋預計入住時間。房屋局又話,自2014年到而家巡查咗一千六百個經屋單位,重對涉嫌違規個案立案處理。如果調查發現有違規情況,會開展處罰程序。根據《經濟房屋法》規定,如果家團將經屋單位做非居住用途,除咗可以被科處罰款之外,重可以被解除買賣預約合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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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 1.1 (繁體中文)居雅大廈1,824個經濟房屋單位預配,新聞局,響2012年5月21號搵到。
  2. (繁體中文)垃圾壓縮桶對正門口 居雅住戶:臭氣熏天影響衛生,論盡傳媒,響2015年5月7號搵到。
  3. (繁體中文)房屋局暫停居雅大廈壓縮式垃圾筒工程,新聞局,響2015年5月10號搵到。
  4. 4.0 4.1 (繁體中文)經屋空置逾千 房屋局群發「最後通牒」,論盡傳媒,響2015年5月19號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