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政府
廣州市政府,係由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時期始,喺廣州市建立起嘅最高地方行政機構。民國14年(1925年)7月4號由廣州市政廳改組,先後直屬廣州、南京國民政府管轄。
沿革
[編輯]民國7年(1918年)10月22號先成立咗「廣州市政公所」,31號改咗叫廣州市市政公所,係廣東省負責管理廣州市政嘅專門機構,行政區劃上廣州仲由歸番禺、南海兩縣管轄。民國10年(1921年)2月15號廣州正式設市,開創咗中華民國嘅都市建制嘅先河。「廣州市政廳」成咗廣州市嘅行政機關,下設教育局等6局及總務科。
民國14年(1925年)7月4號廣州市政廳改組成「廣州市市政府」。民國18年(1929年)10月,廣州市改叫廣州特別市,直屬國民政府,廣州市政府喺第年1月15號改名「廣州特別市政府」;同年8月18號改返「廣州市政府」,係廣東省轄市。民國27年(1938年)10月21號,日軍侵佔廣州,廣州市政府先後撤去咗廣東省廣寧縣、廣西省懷集縣(而家歸屬廣東省)、廣東省興寧縣。民國34年(1945年)8月光復後,廣州市政府返到去廣州市原址辦公。民國36年(1947年)7月1號,廣州市再次改成行政院轄市。直至民國38年(1949年)10月14號,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廣州為止。
創始情況
[編輯]首屆市長孫科係孫文之子,係美國加州大學市政科畢業生;市政廳屬下工務、衛生、教育、公安、財政、公用六局,局長三人係美國留學生,兩人係日本留學生,一人係法國留學生,所以時人評價市府係「洋化機關」[1]。市政廳一般職員中都有20幾人有西方大學教育背景,政府中受過中高等教育嘅就佔有89%。因此時人話:「廣州市長局長,盡留學專門家,其他職員有專門學識者至百分之八十以上,其汲引新人才,可謂至矣」。
機構發展歷程
[編輯]民國14年(1925年)市政府成立時,下轄公安、財政、衛生、教育、工務5局,設有秘書及總務科。公用局撤銷後,啲職權由財政、工務兩局分別接手。
民國15年(1926年)6月11號,工務局電話所改做市政府直屬機構。8月2號成立咗「廣州市土地局」。10月1號成立咗「廣州市政府印刷所」。
民國16年(1927年)1月31號,廣州市電話所劃歸交通部管理,6月8號畀返廣州市政府管理;同月成立咗「廣州市市政府購料委員會」。7月8號開返市公用局,市電話所畀渠管埋。10月1號「廣州市立銀行」正式開業。10月10號,市政府印刷所同廣州市土地局下屬嘅土地日報社合埋成咗「廣州市政日報社」,係市政府嘅直轄機構。12月1號成立咗「廣州市政廳調查統計委員會」。12月8號成立咗「廣州市公益局」;同月市政府購料委員會停止辦公。
民國17年(1928年)1月7號撤銷咗市公益局、市政廳調查統計委員會。1月17號市政府購料委員會恢復辦公。7月市政日報社改成「廣州日日新聞社」。11月1號,普濟三院、市立貧民教養院、市立盲人學院合埋一齊做「廣州市貧民教養院」,係市政府嘅直轄機構。呢個月仲成立埋「廣州市市營事業經理專員辦事處」。12 月成立咗「廣州市城市設計委員會」。
民國18年1月10號,成立咗「廣州市自來水管理委員會」,將自來水公司交由呢個委員會管理。7月1日成立咗「廣州市政府審核委員會」。8月1號,成立咗廣州市自動電話管理委員會。9月1號,市政府改組內部機構,撤銷咗總務科,分設第一、第二科。9月11號,成立咗「廣州市社會局」,市貧民教養院交由社會局管轄。12月31號,廣東交涉署撤銷,由市政府接管辦理廣州市對外交涉、發放護照等事務;同日,市政府審核委員會、廣州市城市設計委員會都撤銷埋。
民國19年(1930年)8月11號,政府為整頓廣州電力公司,成立咗廣州特別市電力整頓委員會,隸屬市政府。12月撤銷咗市營事業經理專員辦事處。
民國20年7月30號成立咗廣州市政府協助地方自治委員會。呢個月撤銷咗市政府購料委員會。
民國21年2月,廣州市城市設計委員會重新搞返。3 月1 號,廣州市政日報社改叫廣州市民日報社。7月8日,撤銷咗廣州市電力整頓委員會,改成立市電力管理委員會。
民國22年6月1號,撤銷咗市自來水管理委員會,改成立廣州市自來水管理處。9月,廣州市城市設計委員會改組成廣州市設計委員會。
民國23年1月12號,成立咗廣州市辟路審定委員會,同市設計委員會合署辦公。4月21號,市電力管理委員會改成廣州市電力管理處。10月成立咗廣州市土地徵收審查委員會。
民國25年1月16號成立咗廣州市市營事業審核委員會。8月10號,撤銷市公用局,市工務局接管業務。8月14日,撤銷市教育局,市社會局接手業務辦理。9月16日整返市政府購料委員會。9月23號,市自動電話管理委員會改成廣州市電話管理處。10月成立咗廣州市政府保甲編查處。11月成立咗廣州市無軌電車籌備委員會。12月1日成立咗廣州市交通管理處。
民國26年6月,市土地局改叫廣州市地政局。
民國27年10月21號,市政府撤至廣東省廣寧縣、廣西省懷集縣,設市政府保管委員會負責保管財物,其他機構均名存實亡。
民國34年光復後,9月18號市政府返到咗廣州市原址辦公,所屬機構陸續恢復,計有:市社會局、市警察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地政局、市工務局、市公用局、市衛生局、市自來水管理處、市電力管理處、市自動電話管理處、市銀行;市政府內設機構有:秘書處、民政處、參事室、會計室、統計室、人事室。
民國35年3月1號。根據當局新嘅組織規程及編制,市政府增加咗廣州市政府軍事科;市政府民政處改成市政府民政科;撤銷市教育局、市公用局,市工務局、市社會局分別接手啲業務辦理。6月14號搞返咗市教育局。7月,成立咗廣州市政府田糧科;市電力管理處、行政院資源委員會合組廣州電廠。下半年仲成立埋廣州市稅捐徵收處、廣州市政府設計考核委員會。
民國36年7月1號,廣州市再次改成行政院轄市,市政府所屬各機構唔變。10月1號設返市公用局;撤銷咗市政府軍事科、市政府民政科,成立咗廣州市民政局;市稅捐征收處改由市財政局管理;撤銷咗市政府田糧科。
民國37年6月11號,市政府秘書處第三科擴組成廣州市政府新聞處;市政府會計室改做廣州市政府會計處。
歷任廣州市政府市長
[編輯]參考
[編輯]- ↑ 程天固回憶錄 程天固
前任: 廣州市政廳 |
廣州市最高行政機構 1925年7月4號-1930年1月15號; 1930年8月18號-1949年10月 |
繼任: 廣州特別市政府 |
前任: 廣州特別市政府 |
繼任: 廣州特別市公署 | |
前任: 汪氏廣州特別市政府 |
繼任: 廣州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