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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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罅,顧名思義,就係法律中間嘅漏洞,亦即係法律條文涵蓋唔到嘅法外空間;
要明白,制訂法律時係有訂出大題目,但同時裡面係有好多好多小枝小節,甚至有專門解釋某啲涵義嘅章節,或者法律附件,去令到民眾解釋法律時有更明確嘅定義同指引,可惜法律條文並唔能夠做到面面俱圓,亦都要考慮好多實際因素,再加上訂出法律之前係要經過好多咨詢、審議、落實等等,所以當前雖然有大題目嘅法規,但係當中嘅枝節與枝節嘅中間,仍然會出現一啲條文中並冇明確提到嘅灰色地帶。
於是有所謂走法律罅,意思係畀對於法律有認識嘅人喺法律條文中間游走,利用法律唔清楚嘅地方,或者法律條文中間冇提到,又或者喺法律條文中搵出可以避開硬性規則,從而令件事變成合法嘅方法,去益自己或者「幫人」,避開法例規定,甚至用嚟搵食。
簡單咁假設一下可能容易啲明白:某政府宣佈即日起禁止市民售賣蘋果,表面睇即係賣蘋果就係犯法,但係條文裡面個定義係話售賣紅色蘋果就要罰款,於是啲人走去賣青色蘋果嚟避開「賣紅色蘋果」呢個硬性規則,變成合法賣蘋果,就係走緊法律罅。
例子
[編輯]- 某個時間點之前,香港嘅禁煙條例,係指喺某啲公眾場所禁止啲人吸食燃燒中嘅煙草類物品,但未立例禁止吸食電子加熱煙,於是當時啲人就走呢啲法律罅,喺禁煙嘅公眾場所裡頭公然咁吸食電子煙。
- 公屋唔可以分租或者出租畀其它人,有公屋居民貪錢走法律罅,租自己間公屋出去畀街外人,唔畀政府知就得。
- 司機酒後駕駛有罪,所以醉酒司機走法律罅,吹波波前猛飲清水,以為可以避免酒精過量。
附註
[編輯]走法律罅,若果一知半解,唔識,以身試法,會誤入歧途,終身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