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寶大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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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為瑞寶大綬章正章。右下為副章。左下為略綬。款同舊勲一等瑞寶章。

瑞寶大綬章日本勳章之一,歸瑞寶章之下,為瑞寶章至高一級,日文寫成瑞宝大綬章。平成十五年,二〇〇三年,榮典制度改革之後所設立。相等於瑞寶章舊制勲一等。

個章款新舊制相同,取意自日本古寶。寶鏡為心,周圍大小十六粒,珠以綫相連。正章四方各有五綫,外長內短。副章大致相同,但射向八方。正章有,亦即彩帶,新制地雙橙黃間。綬下有,款花葉,用以掛住正章。另外重有畧綬

章以勲章授與基準頒發[1]。當今所授之人,多數為中央省廳事務次官檢事總長特命全権大使會計檢査院長、主要大學校長同經驗多者。未改制之前勲一等,好多時頒畀企業經營者,公司畀人叫做「瑞一企業」。不過改制後已經唔同咗,改為頒旭日章下之旭日大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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