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寶大綬章
瑞寶大綬章,日本勳章之一,歸瑞寶章之下,為瑞寶章至高一級,日文寫成瑞宝大綬章。平成十五年,二〇〇三年,榮典制度改革之後所設立。相等於瑞寶章舊制勲一等。
個章款新舊制相同,取意自日本古寶。寶鏡為心,周圍大小珠十六粒,珠以綫相連。正章四方各有五綫,外長內短。副章大致相同,但射向八方。正章有綬,亦即彩帶,新制藍地雙橙黃間。綬下有鈕,款桐花葉,用以掛住正章。另外重有畧綬。
章以勲章授與基準頒發[1]。當今所授之人,多數為中央省廳事務次官、檢事總長、特命全権大使、會計檢査院長、主要大學校長同經驗多者。未改制之前勲一等,好多時頒畀企業經營者,公司畀人叫做「瑞一企業」。不過改制後已經唔同咗,改為頒旭日章下之旭日大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