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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曉燕命案,簡稱「白案」,發生喺 1997 年 4 月 14 日,係台灣司法史上其中一宗最重大的刑事案件。由於受害人之一係知名藝人白冰冰嘅女兒,加上三名加害人陳進興、高天民同林春生本身持有槍械彈藥,屬高度危險人物,作案手法極為殘酷,逃亡期間又多次同警方爆發槍戰,並犯下更多刑案,對當時台灣社會造成極大震撼。
白案唔單止係 1997 年影響台灣最大嘅單一事件,亦係 1990 年代台灣,甚至可以話係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以來,最嚴重嘅治安事件之一。根據台灣半官方機構「國策中心研究室」嘅研究報告,白案嘅影響層面,甚至觸及台灣嘅「修憲」,以及政黨政治同內閣政治之間嘅權責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