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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群落

出自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對話》(Arnold Lakhovsky,約一九三五年)

語言群落粵拼jyu5 jin4 kwan4 lok6)係社會語言學入面嘅基本概念,指一班人「有某啲共同嘅語言規範,對於點樣喺特定情境下用語言有共識」。簡單講,即係個群落裏便會有一種或多種語言方言,而且個群落嘅人並且對點樣喺邊個場合講乜有共同理解[1]

一個語言群落唔一定只講一種語言或方言,而係強調「語言用法」上面共通。

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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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廿世紀尾至廿一世紀初香港人可以被視為一個特別嘅語言群落,佢哋慣咗法定語言係「中文[註 1]同埋英文,喺日常生活中大部分人都係以粵語母語嘅,而且香港粵語有一啲獨特嘅發音詞彙,有別於(例如)廣州粵語澳門粵語,而除咗粵語之外,香港人通常亦具備一定嘅英文能力,特別係常見於教育法律商業場合。呢啲語言組合同用法組成香港人呢個語言群落,展現咗香港人嘅本地文化身份[未記出處或冇根據]

睇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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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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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文一詞嘅具體定義,唔同地方可以有啲唔同。喺廿世紀嘅香港中文通常係指講嘢講粵語,而寫嘢就要用建基於官話中文書面語

引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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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Yule, G 2006, the study of language, third edi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