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解字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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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注》係唐字一書,用來解釋許慎寫嘅《說文解字》。本書係大清時段玉裁用咗卅幾年寫嘅,有卅卷。
起源
[編輯]《說文解字》係漢時寫,到清時經已過千七年,當中有遺失,亦有後人修改,而文句亦可能抄錯。古時篆字,到後來楷字,都有唔同。《說文解字》解釋太短,亦都唔係咁易曉。漢以後有大唐李陽冰竄改,大唐徐鉉、徐鍇整理。
段玉裁係戴震弟子,而戴震就將古韻分九類廿五部嘅人,所以段玉裁亦精於古音研究,分古音十七部。佢校正《說文解字》,按《說文解字》體例、同大宋以前著作引《說文解字》字句,逐條改正。《說文解字注》到至嘉慶十二年(一八零七年),用咗卅多年寫好。嘉慶二十年(一八一五年)五月,《說文解字注》全書刻成。
評
[編輯]王念孫有話,自許慎之後,「千七百年來無此作矣」。
《說文解字注》有缺點,段玉裁太自信,勇於改篆字從己,又無充分證據。馮桂芬曾著有《說文解字段注考正》,王紹蘭亦著有《說文解字段注訂補》。史學家唐德剛,喺大學時期,曾指出《說文解字注》有錯,文中「縣」解釋為「縣者懸也,懸于郡也」,而唐認「縣者懸也。懸而未决或懸而未封」,而非「懸于郡者也」[1]。
註
[編輯]- ↑ 《胡適口述自傳》、唐德剛《晚清七十年》第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