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局
| 香港立法局 Legislative Council of Hong Kong | |
|---|---|
| 種類 | |
| 種類 | |
| 歷史 | |
| 成立 | 1843年6月26號[1] |
| 解散 | 1997年6月28號 |
| 繼承 | 臨時立法會 |
| 領導 | |
末任立法局主席 | |
| 結構 | |
| 議員 | 60 |
政黨 | 解散前之政黨分布 |
| 選舉 | |
上屆選舉 | 1995年香港立法局選舉 |
香港立法局(英文:Legislative Council of Hong Kong),簡稱立法局(Legislative Council、縮寫:LegCo / Legco),係英屬香港嘅立法機關,專門負責監察香港政府嘅施政,並且定期審閱由港督提交嘅施政報告。
沿革
[編輯]開埠初期
[編輯]香港自1841年成為英國殖民地後,得到咗維多利亞女皇頒布《英皇制誥》,係香港歷史上第一部憲制法律文件。呢份憲章裡面訂明要成立定例局,授權「在任嘅總督……喺攞到立法局嘅意見之後……制定同埋通過為維持香港嘅和平、秩序同良好管治……而不時需要嘅所有法律同埋條例」。作為香港第一個立法機關,定例局由政府三司嘅當然議員、政府官員出任嘅官守議員(即係依家喺度擔任緊某種官職咁解)以及民間人士出任嘅非官守議員組成。除了當然議員之外,其餘成員都係由總督委任嘅。[3]
1843年,第一任港督砵甸乍宣佈委任官守議員入定例局,當時第一批嘅官守議員有三位,分別係莊士敦(前護理行政官)、馬儒翰(英國駐華商務總監中文祕書兼翻譯)以及威廉堅(首席裁判司)。
1844年1月11號,定例局舉行咗首次會議,並且係同年嘅2月26號通過咗第一條香港法例。1845年3月7號,定例局根據《1843年皇室訓令》第6條,制定同埋通過咗第一份《香港立法機關會議規則及常規》。
1850年,委任怡和洋行股東渣甸及哲美森洋行大班艾德格[4]出任頭兩位非官守議員。1857年,增委兩位官守議員同埋一位非官守議員。1884年,又擴大立法局嘅成員人數到7位官守議員同埋5位非官守議員,其中包括1位華裔議員伍才(又名伍廷芳)。1896年,政府再進一步擴大立法局嘅成員人數到8位官守議員以及6名位官守議員。喺1929年,立法局一共有10位官守議員同8位非官守議員,其中包括咗3位華人及1位葡裔人士。
1917年,立法局頒布第一份針對1843年版本的修訂文件,其文本喺「的意見」之後加入「及同意」等重要字眼[3]。
1941年,由於大日本帝國出兵佔領香港,立法局被迫無限期休會到1946年。
參考
[編輯]- ↑ 〈立法會歷史〉 (PDF)。香港立法會。原著 (PDF)喺2017-04-17歸檔。喺2017-04-17搵到。
{{cite web}}: Unknown parameter|dead-url=ignored (|url-status=suggested) (help) Wayback Machine嘅版面存檔備份 - ↑ 2.0 2.1 陳麗君《香港民主制度發展研究》
- ↑ 3.0 3.1 〈立法機關的歷史 -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網站〉。原著喺2015-06-21歸檔。喺2015-06-20搵到。
{{cite web}}: Unknown parameter|dead-url=ignored (|url-status=suggested) (help) Wayback Machine嘅版面存檔備份 - ↑ 〈中學歷史科常用英漢辭彙〉 (PDF)。香港特別行政區教育局。2007年。原著 (pdf)喺2017年3月5號歸檔。喺2016年10月8號搵到。「Edger, J.F. 艾德格」
{{cite web}}: Unknown parameter|dead-url=ignored (|url-status=suggested) (help) Wayback Machine嘅版面存檔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