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英國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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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同終審法院個名好大分別[編輯]

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終審法院=Court of Final Appeal。我思疑有幾多人會叫英國嗰個做「終審法院」。--Kowlooner (傾偈) 2020年5月17號 (日) 14:13 (UTC)[回覆]

@Kowlooner 少,但係有。[1] 尤其是將 2009 年前 Law Lords 同 2009 年起 Supreme Court 睇做一個法理上連續嘅實體嘅時候。翹仔 (傾偈) 2020年5月17號 (日) 16:47 (UTC)[回覆]
考慮到個變化起身,外界話「終審法院」個名堂其實都唔係幾準下。按正個架構嘅話,港英時代由於仲係英聯邦嘅一部分,應該係由樞密院(Her Majesty's Most Honourable Privy Council)入邊嘅司法委員會做終審,因為係海外屬地。而英國本土度,傳統嘅就係上議院(House of Lords)佔著最高嘅司法位置。呢家英最高院可以話係一個新部門,千禧年代後先至確立,收低咗其他幾個機構嘅司法權。——Longway22 (傾偈) 2020年5月18號 (一) 01:09 (UTC)[回覆]
啱啊,所以文章名用「最高法院」,而內文講有啲人叫「終審法院」。翹仔 (傾偈) 2020年5月18號 (一) 04:3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