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薩彿托雷費拉格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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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改名[編輯]

同時用姓同名係好正常嘅事,另外「Ferragamo」可以用來指個設計師或者個品牌,一詞多義,所以我反對改名。 — 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侠 2013年6月5號 (三) 06:41 (UTC)[回覆]

同時用姓同名係好正常嘅事,不過,家下冇多一個姓 Ferragamo 嘅人,有先改,簡約命名。跟據閣下嘅 logic,名應該改成 薩彿托雷費拉格慕 (設計師)咁就緊冇衰啦,或者重要 future proof 多啲 薩彿托雷費拉格慕 (1898年—1960年嘅意大利設計師),User:Cedric_tsan_cantonais 一定會支持啦!!! --WikiCantona (傾偈) 2013年6月5號 (三) 09:43 (UTC)[回覆]
WikiCantona,乜你唔覺得你咁樣鑽牛角尖好幼稚嘅咩?另外,由於同時用姓同名唔屬於知識錯誤,所以最好就係尊重開文嗰個。 — 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侠 2013年6月5號 (三) 16:59 (UTC)[回覆]
唔好咁天眞,我又窒你。算啦,都係要正經啲。同意嘅,尊重開文嗰個,就用返 Ferragamo 個牌子名,唔好搞咁多花樣。Ferragamo 一定多人識過「費拉格慕」。--WikiCantona (傾偈) 2013年6月5號 (三) 23:11 (UTC)[回覆]
可簡即簡,明就得,唔好咁「原教寺」啦,用名加姓係正常,不過冇必要。
第一,係「原教旨」唔係「原教寺」,傳播病毒音已經夠衰,唔該唔好再傳播埋錯別字。第二,姓名同用關「原教旨」乜嘢事?你到底係點樣定義「原教旨」伊個概念嘅先?第三,可簡即簡係無可厚非,但係為咗避免歧義而姓名同用,更加係無可非議。就拿費拉格慕家族做例子,成個家族一門咁多傑,姓名同用區分嘅咁多個人,係好正確嘅做法。 — 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侠 2013年6月6號 (四) 03:05 (UTC)[回覆]
上次都未多謝你改我啲錯字,今次又幫手,真唔該晒!百科好在有錯可以改。「避免歧義」唔係未有就做定先,而係有先去做,亦係「原教旨」嘅地方,唔使乜都 future proof。--WikiCantona (傾偈) 2013年6月6號 (四) 06:12 (UTC)[回覆]
再講,有邊第個 Ferragamo,要寫入百科咩?--WikiCantona (傾偈) 2013年6月5號 (三) 23:36 (UTC)[回覆]
就係有!費拉格慕家族第三代,費拉格慕女裝設計總監詹士·費拉格慕(James Ferragamo),成個紐約時裝界好少人未聽過佢個響朵。 — 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侠 2013年6月6號 (四) 03:05 (UTC)[回覆]
咁就好啦,改晒做啦長名啦 --WikiCantona (傾偈) 2013年6月6號 (四) 06:12 (UTC)[回覆]

死得 !篇文去咗邊?????[編輯]

—以上留言未簽名傾偈貢獻)喺2013年6月6號(UTC)之前加入。  改返。--WikiCantona (傾偈) 2013年6月6號 (四) 07:4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