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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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質量
一両係一斤嘅十六分一重,亦係十錢重。講幾重時,大清時開始英文通常寫成 tael 或者 leung[1]。
原香港法例,1884年第廿二條,一分係11⁄3安士(oz. avoir)。家下香港法例定一両等於1⁄16斤 (catty) 或者十錢,即係37.79936375克。而両用響金銀身上,就叫金衡両(tael troy),係10金衡錢,不過換返十進制係37.429克,比両輕少少。[2]。
[編輯] 注
- ↑ 莫文暢 (20世紀初). 唐字音英語.
- ↑ Weights and Measures Ordinance。 The Law of 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