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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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Charles Chocarne-Moreau, The Cunning Thief, 1931

偷嘢,係鬼鬼祟祟,不問自取,將人哋私有財產據為已有。偷係鬼祟,同強唔同,不過都係不道德行為,甚至係犯罪。偷嘢嘅人叫做

犯罪成因[編輯]

  • 細路仔唔知攞人嘢要問准人,如果唔係就叫做偷,自細家長學校冇教。
  • 明知唔好,不過真係幾日冇嘢落肚,好口渴好肚餓,有嘢食咗先算。
  • 貪心
  • 俠盜精神
  • 反社會人格
  • 以為同對方玩吓
  • 插贓嫁禍
  • 壞朋輩學英雄
  • 食咗精神異常,唔知偷咗嘢

例子[編輯]

  • 鼓吹盜版方面,先屬於小偷行為。因為盜版參與者偷取私有制下,個人嘅知識產權[1]
  • 實店高賣、遊戲中「偷虛寶」,甚至自作主張用咗他人身份等唔同嘅方式都係偷嘢。

防止方法[編輯]

  • 公德教育
  • 全面執法、並有阻嚇性刑罰
  • 加強自身保護

參考[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