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界

出自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租界 (英文Concession) 係一種地區,當一個國家去另一個國家度搞商業,又想個位係自己管得到,就可以去對方嘅國家度成立一個租界。一個租界最突出嘅特徵,就係個租界唔會受到當地嘅法律嚟管,而係由成立個租界嘅國家自己管埋,亦即係治外法權

國際關係,一個租界一般都係兩個國家之間有某種共識,講明當地嘅國家會肯將部分自己嘅國土嘔出嚟,不過外來嗰個國家就會有指定責任,去改善當地嘅公共設施,通常都係同貿易有關[1]。因為租界呢個概念喺國際法係冇提及,所以都係靠唔同國家之間自己嘅法律同共識去規管[1]

要留意,雖然個名係叫做“租界”,但係國家之間未必一定要交,要視乎具體嘅協定。

類似概念[編輯]

租借地[編輯]

國際關係入面,一個租借地 (英文Lease) 就係一個國家同另一個國家簽協議,去暫時咁擁有一塊地。喺呢個情況,笪地嘅主權係去咗租嗰個國家,不過一定係有寫名嘅時限要還。同樣,呢個概念喺國際法係冇嘅,只係靠國家自己同意[2]

割讓[編輯]

割讓 (英文Cession) 係一個國家褪出自己嘅領地去另外一個國家,唔需要還。同吞併唔同,割讓一般都係(至少名義上)自願。呢個概念一般喺國際法,都係由一份條約而將領地由一個國家交畀另外一個國家[3]

[編輯]

  1. 1.0 1.1 Concession. 牛津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0-19-538977-7. 原先內容歸檔喺2021-12-11.
  2. Lease, International. 牛津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0-19-538977-7. 原先內容歸檔喺2022-02-28.
  3. "Cession". 牛津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