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煥晶
莫煥晶(粵拼:mok6 wun6 zing1;1983年7月28號—2018年9月21號[1])係中國大陸嘅危險罪犯,廣東東莞人。佢喺華東地區開始從事保姆工作,期間因試過三單喺人哋屋企爆竊而被炒魷[2]。2017年6月22號喺浙江杭州上城區鯤鵬路嘅藍色錢江小區入面搞出單震驚成個中國大陸嘅殺人放火案而俾差佬喺同年7月1號叉住兼拉去收監,同年8月21號俾杭州市檢察院話因為喺住宅入面殺人放火而依法採取入稟行動,後嚟莫煥晶同佢班團隊因唔服從上司判決而押後咗幾次受審,直到2018年6月4號被駁回上訴[3]。
2018年9月2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核定,莫煥晶因為住宅入面殺人放火,性質太過惡劣兼嚴重違反國法而被立即執行死刑[4]。
攷[編輯]
- ↑ 保姆纵火案二审裁定书:莫焕晶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深 網易 (2018-06-25)
- ↑ “6·22”蓝色钱江放火案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互聯網檔案館嘅歸檔,歸檔日期2020年3月28號,. 华龙网 (2017-07-17)
- ↑ “保姆纵火案”莫焕晶二审仍被判死刑 鳳凰網 (2018-06-04)
- ↑ “杭州纵火案”保姆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鳳凰網 (2018-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