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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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粵拼zung1 waa4 jan4 man4 gung6 wo4 gwok6 gwok6 fai1簡化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嘅主權象徵同標誌。佢係由清華大學建築系梁思成、林徽因、李宗津、莫宗江、朱倡中等人搞出嚟嘅設計小組同中央美術學院張仃、張光宇等人嘅設計小組一齊嚟整,最先喺1950年6月23號辦嘅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提出咗噉嘅決議,重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咗國徽嘅決議。而呢個國徽喺1950年9月20號嘅《中央人民政府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的命令》公佈咗出嚟。

國徽嘅主要內容同象徵[編輯]

呢個國徽入面主要有國旗天安門穀穗齒輪嘅圖案,齒輪中間嘅下面重有條紅嘅領巾響度。其中:

  • 四粒五角星仔兜住粒大五角星:中國共產黨領導嘅全國人民大團結
  • 齒輪同禾苗:喺工人階級領導嘅工農聯盟
  • 天安門:體現咗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嘅革命傳統同民族精神,重係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北京嘅象徵。
  • 正紅色同金紅色:體現咗中華民族特有嘅吉壽喜慶嘅民族色彩同傳統。

而呢個國徽話係中國人民喺五四運動之後嘅新民主主義革命鬥爭,同工人階級領導嘅;以工農聯盟為基礎嘅人民民主專政嘅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成立。

同佢有關嘅法律[編輯]

中國內地[編輯]

喺1991年3月2號嘅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8次會議入面,通過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重由嗰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楊尚昆正式宣佈呢條法律喺1991年10月1號實行。

香港[編輯]

喺1997年7月1號香港回歸之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通過咗立法會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喺香港嗰邊都受到法律嘅保護[1]

澳門[編輯]

喺1999年12月20號澳門回歸之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通過咗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喺澳門嗰邊都受到法律嘅保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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