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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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呢篇文講嘅唔係李宇軒 (澳門)。
李宇軒,香港社運人士,係民間組織香港故事成員,因為涉及12港人案得到唔少嘅關注。
事件
[編輯]被還押期間喺家屬唔知情嘅情況下被轉送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編輯]據報導引述消息人士指,正喺香港還押嘅李宇軒喺2021年3月,被轉往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即屬高度設防嘅院所,由院所內俗稱「神秘組」嘅懲教人員負責,被單獨囚禁。而有關李嘅情況,佢嘅屋企人事前無被知會,政府做法因此被批評。[1]
12港人案入面被非家屬安排律師代表
[編輯]李宇軒去到3月底喺內地刑滿被遣返返港後,案件喺3月31號提堂,佢被一名大律師羅達雄代表,羅達雄當時拒絕透露李嘅下落,而李宇軒嘅妹妹就話羅達雄唔係家屬安排嘅代表律師,更加話睇報道先知有呢個人[2],有部分傳媒就形容佢喺事件上係官派律師,但佢所屬嘅律師樓就否認[3]。
參考
[編輯]- ↑ 〈李宇軒據報還押小欖「神秘組」看管〉。《信報》。2021-03-29。喺2021-03-29搵到。
- ↑ 〈李宇軒案件提堂 大狀羅達雄代表 李宇軒胞妹:非家屬安排律師 看報道「先知呢個人」 | 立場報道 | 立場新聞〉。《立場新聞 Stand News》 (英文)。原著喺2021-04-01歸檔。喺2021-04-03搵到。
- ↑ 〈【李宇軒案】羅達雄所屬事務所發聲明 否認是「官派律師」 稱無義務向家屬傳媒交代指示 | 立場報道 | 立場新聞〉。《立場新聞 Stand News》 (英文)。原著喺2021-04-03歸檔。喺2021-04-03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