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
三省六部係中國古代嘅一個中央官制。三省係指中書省、門下省同尚書省,六部即係尚書省下屬嘅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同工部。每個部各管四司,總共係廿四司。
三省六部係由西漢開始長期發展形成嘅一個制度。其中尚書省喺東漢形成(當時叫尚書台),中書省同門下省就喺三國時期形成,佢嘅目的就係要分割同限制尚書省嘅權力。喺發展嘅過程中,佢嘅組織形式同權力都各有演變。
到咗隋朝,隋文帝綜合漢魏嘅官制創立咗三省六部制,主要掌管中央嘅政令同埋政策嘅制定、審核同貫徹執行,因為要避楊忠諱,將中書省個名做內史省。
唐朝基本上都係繼續用隋朝嘅制度,再加補充同發展,令到個中央集權體制更加完善,又因為要避李世民諱,將民部改叫做戶部。宋朝繼承唐制,但係三省六部嘅主要職權都已經轉移到其他機構,三省六部只係得個名。遼代設官同於宋制。
金代、元代、明代只設一省六部,金叫尚書省;元、明叫中書省。明1380年廢中書省,將中書省嘅權歸六部。自此,六部取代咗三省六部制。期間六部制基本沿襲未改,對於三省制,唔同時期嘅統治者作過一啲唔同嘅調整同補充。
三省六部制嘅特點在於分散丞相及同埋中央機構嘅權力,將相權「一分為三」,互相牽制;同時,又將尚書省權分六部,限制地方割據勢力嘅產生同發展,又推動部門牽制同埋機構運轉,以加強皇權。
三省
[編輯]中書省(即隋朝嘅內史省):長官係中書令(隋叫內史令),副長官係中書侍郎(隋稱內史侍郎),主要職官有中書舍人。就軍國大事、重要官員嘅任免等事項,替皇帝起草詔旨,起草嘅責主要由中書舍人負擔。係決策機構。
門下省:長官係侍中(隋叫納言),副長官係黃門侍郎(後改叫門下侍郎),主要職官有給事中。負責審核朝臣奏章,複審中書詔敕,有認為唔妥當嘅,可以駁回,叫「封駁」,駁正嘅權主要由給事中掌握。係審議機構。
尚書省:長官係尚書令,實際唔任命,副長官係左、右僕射。僕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員外郎。尚書省設喺宮外,總領六部。中書、門下發出嘅制敕,皆由尚書省轉發到中央各部門同地方州縣,或根據制敕精神,制定政令,下達有關部門。中央寺、監、百司等機構下達諸州嘅政令,都必須由本省發遣。係執行機構。
六部
[編輯]- 内文:六部
各部長官叫尚書(正三品),副官係侍郎.各司長官係郎中,副官係員外郎,分別負責貫徹各種政令,六部各下設四司,合共二十四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