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俸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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俸祿,係古時中國嘅歷朝歷代,朝廷發俾公職人員或者官吏嘅報酬。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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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唔同嘅朝代有啲唔同嘅規定,不過最早嘅官吏報酬唔係用現金嘅形式俾嘅;喺封建制度嘅時候,俾嘅係土地,甚至係「封土建國」(封建制度),對唔係最高級別嘅官吏,俾嘅係糧食同其他實物。

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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喺商朝,用嘅係「封建制度」(封土建國),當時封「官」授「爵」,每個官爵都有屬於自己嘅封地,所以唔需要朝廷出糧俾佢哋。唔單止無糧出,其實封地每年嘅糧食,係要用稅嘅形式繳納俾朝廷。而封地嘅大細同埋肥沃程度,就代表咗官位、爵位嘅大細。官位、爵位越大,土地嘅產量越大,官爵可以得到嘅收入就越多,要納嘅稅亦都越多。註:「爵」其實係商朝或者更早嘅時期,係用青銅製造嘅飲酒用器皿(酒杯),因為當時製造青銅一啲都唔容易,所以只有宮廷同官爵先至有得用,而爵亦都自然成為地位嘅象徵。

東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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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咗東周時期,官僚體制出現咗變化,各國嘅國君喺任用官吏嘅時候,出俾啲官吏嘅糧餉制度。 到咗戰國嘅中期,隨著封建制度嘅逐漸退場,官僚制度嘅建立,國君俾官吏嘅報酬,已經好少用「分封土地」嘅封建辦法,取而代之嘅係俾一定數量嘅糧食做報酬,叫做俸祿,有時亦都會用錢幣、黃金或者實物嚟獎賞佢哋。 從此之後,實物俸祿喺一段相當長嘅時間成為咗主流。 需要留意嘅係,「俸祿」唔係一個單一嘅概念,「俸」同「祿」其實係兩個唔同嘅概念。「俸」就好似依家嘅老闆出糧俾僱員,係薪水,一般係月薪;「祿」就係食物配給同埋實物「工資」,包括穀物。根據《論語別裁》,作者南懷瑾嘅解釋:對古代官員,「祿」嘅重要性係遠遠高過「俸」嘅[1]

漢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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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咗漢朝,官吏嘅出糧制度更加完善,俸祿嘅形式亦都開始變成更加正規。 根據唔同嘅等級,官吏能夠攞到唔同數量嘅糧食,當時嘅糧食係用「石」同「斛」嚟做體積(容量)單位。而官員嘅等級係用出「糧」嘅數量呢分嘅,主持國政嘅三公(丞相、太尉、禦史大夫)係「萬石」官係最高級別[2],而「百石之官」係低級官員[3]。註:原文係「漢制,三公號稱萬石,其俸月各三百五十斛穀。其稱中二千石者月各百八十斛,二千石者百二十斛,比二千石者百斛,千石者九十斛,比千石者八十斛,六百石者七十斛,比六百石者六十斛,四百石者五十斛,比四百石者四十五斛,三百石者四十斛,比三百石者三十七斛,二百石者三十斛,比二百石者二十七斛,一百石者十六斛。」[2]

魏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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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到魏晉嘅時候,俸祿制度同當時嘅九品中正制配合,出糧嘅方式從「俸祿」各半,變成「俸」(錢幣)、「祿」(糧食)、「帛」(衣料、布料)制度。官員除咗可以領到「俸祿」之外,仲可以領到「帛」。 曹魏開始「俸祿」加入「帛」嘅原因可以係曹魏時期,朝廷嘅稅收係用綿、絹、帛、粟收取嘅[4]

隋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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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到隋朝,「帛」仍然係官員出糧嘅一部分,根據根據《隋書》:「官一品,每歲祿八百匹,二百匹為一秩。從一品,七百匹,一百七十五匹為一秩。…… 九品,二十八匹,七匹為一秩。從九品,二十四匹,六匹為一秩。祿率一分以帛,一分以粟,一分以錢[5]。去到唐朝,「俸」、「祿」、「帛」三分嘅制度取消咗,官員出糧改返做漢朝嘅「俸祿」制度,而且俸祿制度嘅實物部分變得相當靈活。

唐朝「俸祿」分為「歲祿」、「月俸」、「職分田」三種,「月俸」係指對官員嘅津貼,包括庶僕、雜用等。唐代規定,凡文武官員喺朝堂上失禮,罰一「月俸」。詩人白居易嘗喺朝廷嗰度做官,佢嘅俸祿數目,可以喺佢嘅詩嗰度睇到,白居易後生嘅時候做過比較初級嘅官員,叫做「戶曹」,當時佢寫咗《南亭對酒送春初除戶曹,喜而言志》話:「……俸錢四五萬,月可奉晨昏。廩祿二百石,歲可盈倉和。喧喧車馬來,賀客滿我門。不以我為貪,知我家內貧。置酒延賀客,客容亦歡欣……」[6],可以話係唔算有錢,但係夠食有多,有啲似依家嘅中產。到咗三十五歲,白居易升咗官,做縣尉,寫咗《觀刈麥》話:「……今我何功德?曾不事農桑。吏祿三百石,歲晏有餘糧。……」,人工有三百石咁多,可以有餘糧,對於自己無勞動而得到咁多俸祿,佢有啲慚愧[7]。佢三十七歲嘅時候佢做「左拾遺」,寫咗《醉後走筆酬劉五主簿長句之贈兼簡張大賈二十四先輩昆季》話「……惆悵知賢不能薦,徒為出入蓬萊殿。月慚諫紙二百張,歲愧俸錢三十萬……」[8],佢嘅人士工又再升咗幾倍,而且開始為「知賢不能薦」而感到惆悵。五十歲嘅時候,白居易做「杭州刺史」,佢當時寫咗《南亭對酒送春》話:「……云我五十餘,未是苦老人。刺史二千石,亦不為貧賤。天下三品官,多老於我身……」[9],可以見到佢當時係三品官,朝廷出俾佢嘅糧,令佢生活都算過得唔錯;到咗五十四歲嘅時候,佢做咗「蘇州刺史」嘅時候,寫咗《題新館》話「曾為白社羈遊子,今作朱門醉飽身。十萬戶州尤覺貴,二千石祿敢言貧。重裘每念單衣士,兼味嘗思旅食人。新館寒來多少客,欲回歌酒暖風塵」[10],睇嚟佢都都滿意佢嘅人工。而佢做「太子少傅」嘅時候,寫咗《從同州刺史改授太子少傅分司》話「……留侯爵秩誠虛貴,疏受生涯未苦貧。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閒人」[11],可以見到佢做二品官嘅閒位,每個月嘅人工亦唔低。不過,佢喺七十一嘅時候寫嘅《達哉樂天行》話「……先賣南坊十畝園,次賣東郭五項田,然後兼賣所居宅,彷彿獲緡二三千。半與爾充衣食費,半與吾供酒肉錢。吾今已年七十一,眼昏須白頭風眩。……」[12],可以睇出佢晚年要靠賣屋賣地為生。

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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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官員嘅人工比起其他朝代嚟講係比較高嘅,不過其實宋朝嘅通貨膨脹問題亦相當嚴重,物價亦比較高[13]。地方首長同埋中央主要官員仲可以邏到「公使錢」,「公使錢」其實係佢哋嘅個人特別津貼,可以話係人工嘅一部分;而官員嘅衙門開支呢啲公家開支,又有「特別辦公費」嘅「公用錢」可以用,呢啲「公用錢」可以用嚟招呼其他官員,或者其他地方特別用途,但係用呢啲錢係需要匯報嘅,侵吞「公用錢」係犯法嘅[14]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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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員嘅人工係歷朝歷代之中比較差嘅[15],所以明太祖喺建國嘅初期,就要設計各種各樣嘅酷刑嚟到防制貪污,甚至規定貪污過六十兩白銀嘅官員,一律「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又規定:「有即斃者,行刑之人坐死」[16]。最溜尾嗰句嘅意思係:剝皮嘅時候,如果個犯早死咗,行刑嘅人亦都要「連坐」判決死刑。

萬歷年間明朝官員俸祿
品位 月俸 官職例子
正一品 八十七石 太師、太傅、太保、宗人令、左右宗正、左右都督、左右宗人
從一品 七十二石 少師、少傅、少保、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都督同知
正二品 六十一石 太子少師 、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尚書、左右都禦使等嘅官職
從二品 四十八石 布政使、都指揮同知等嘅官職
正三品 三十五石 太子賓客、侍郎、副都御使、通政使、大理寺卿、太常寺卿等嘅官職
從三品 二十六石 光祿寺卿、太僕寺卿、行太僕寺卿、苑馬寺卿、參政、宣慰使等嘅官職
正四品 二十四石 僉都禦史、通政、大理寺少卿、太常寺少卿、太僕少卿等嘅官職
從四品 二十石 國子監祭酒、布政司參議、鹽運司同知、宣慰司副使、宣撫司宣撫等嘅官職
正五品 十六石 大學士、翰林院學士、庶子、通政司參議、大理寺丞、六部郎中、太醫院使、正千戶、宣撫使同知等嘅官職
從五品 十四石 事奉講士、諂德、洗馬、尚寶少卿、部外郎、衛鎮撫、副千戶、安撫司副使、安撫使安撫等嘅官職
正六品 十石 大理寺正、詹事、丞、中允、侍讀、侍講、司業、太醫院判、京縣知縣、百戶、典仗正、宣撫儉事等嘅官職
從六品 八石 讚善、司直郎、修撰、光祿寺丞、大理寺副、布政司經驗、布政司理問、市舶提舉、安撫司副使等嘅官職
正七品 七石五鬥 大理寺評事、都察院都事、京縣丞、府推官、知縣、按察司經歷、留守司、安撫司儉事、蠻夷長官等嘅官職
從七品 七石 翰林院檢討、左右給事中、中書舍人、州判官、布政司都事、宣慰經歷、招討司經歷、蠻夷副長官等嘅官職
正八品 六石六斗 國子監丞、五經博士、行人、部照磨、京主簿、衛知事、府經歷、縣丞、按察司知事、王府良醫正等嘅官職
從八品 六石 國子監博士、光祿監事、京府知事、布政司照磨、王府典膳副、王府良醫副、宣慰司經驗官等嘅官職
正九品 五石五斗 校書、侍書、國子監學正、府知事、縣主簿、宣撫知事、安撫知事、典牧所大使、會同館大使等嘅官職
從九品 五石 待詔、司諫、司、司晨 、大醫院吏、副教授、司庫司大使、司獄副使、按察司檢校、宣慰司學教授等嘅官職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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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初期沿用明朝嘅低薪制度。因為清朝官員嘅薪俸相當低,官員基本上係處於入不敷出嘅狀態,所以佢哋虧空公款嘅問題相當嚴重,亦都令到佢哋無辦法唔巧立名目去加徵百姓嘅稅收;到咗清朝中後期,貪污腐敗問題基本上去到巧取豪奪嘅程度,苛捐雜稅眾多,例如用火耗、浮收(地方官員向百姓徵收額外嘅稅款)等等嘅形式嚟收取鄉民嘅錢財[17][18][19]。為咗限制官員任意向百姓索取錢財,同時又能夠保障官吏嘅生計,同埋地方衙門嘅各種日常開支,雍正喺官員嘅俸祿之外,加多咗養廉銀嘅制度[20]。養廉銀嘅原意唔係純粹提高官吏嘅薪酬待遇,所以清朝後期嘅養廉銀嘅範圍擴大到文武百官都有,不過最終遂漸失去咗養廉銀本嚟嘅意義,而變成咗官員加人工嘅別名;而官員浮收勒折、巧立名目去貪污嘅問題,仍舊存在[21][20]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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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南懷瑾 (2003) 論語別裁. 上海: 復旦大學出版社
  2. 2.0 2.1 書/卷019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zh.wikisource.org (繁體中文)。喺2024-02-03搵到
  3. 漢書/卷114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zh.wikisource.org (中文)。喺2024-02-03搵到
  4. 周紹賢、劉貴傑 (1996)。晉哲學。五南圖書出版公司。ISBN 9789571111926
  5. 書/卷27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zh.wikisource.org (中文)。喺2024-02-03搵到
  6. 除戶曹,喜而言志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zh.wikisource.org (繁體中文)。喺2024-02-03搵到
  7. 刈麥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zh.wikisource.org (繁體中文)。喺2024-02-03搵到
  8. 後走筆酬劉五主簿長句之贈兼簡張大賈二十四先輩昆季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zh.wikisource.org (中文)。喺2024-02-03搵到
  9. 亭對酒送春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zh.wikisource.org (繁體中文)。喺2024-02-03搵到
  10. 新館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zh.wikisource.org (中文)。喺2024-02-03搵到
  11. 同州刺史改授太子少傅分司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zh.wikisource.org (中文)。喺2024-02-03搵到
  12. 哉樂天行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zh.wikisource.org (中文)。喺2024-02-03搵到
  13. 衣川强 (1977)。代文官俸給制度。臺灣:臺灣商務印書館。
  14. 林天蔚 (1973)。代公使庫, 公使錢與公用錢間的關係 (PDF) (中文)。
  15. 趙翼:《廿二史劄記·明官俸最薄條》
  16. 趙翼:《二十二史札記》卷三十三「重懲貪吏」條引葉子奇《草木子餘錄》
  17. 杜家驥。慶事典(No Title) (中文)。
  18. 史稿/卷21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zh.wikisource.org (中文)。喺2024-02-03搵到
  19. 張研。代經濟簡史(No Title) (中文)。
  20. 20.0 20.1 佐伯富 (1996)。雍正朝的養廉銀硏究 (中文)。臺灣商務印書館。ISBN 978-957-05-1303-5
  21. 賴惠敏 (2004-12-01)。乾隆朝的稅關與皇室財政代史研究所集刊 (46): 53–103。doi:10.6353/BIMHAS.20041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