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市政局功能界別係香港立法會一個已經摺埋嘅功能界別,選民嚟自區域市政局全體議員。
因為市政局同區域市政局喺1999年12月31號後被特區政府解散,市政局功能界別同區域市政局功能界別畀新設置嘅區議會功能界別同飲食界功能界別取代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