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記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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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記憶法》(西班牙語:Proyecto de Ley de la Memoria Histórica或Proyecto de Ley de extensión de derechos a los afectados por la Guerra Civil y la dictadura,全名:Proyecto de Ley por la que se reconocen y amplían derechos y se establecen medidas en favor de quienes padecieron persecución o violencia durante la Guerra Civil y la Dictadura)係由薩帕特羅所屬嘅西班牙工人社會黨政府喺2006年提出嘅法律草案,旨在責難佛朗哥主義(Francism)同埋作出補救。
宗旨
[編輯]歷史記憶法旨在:
- 否定佛朗哥政權嘅合法性
- 強制所有公立機構清拆紀念佛朗哥嘅銅像,牌匾同所有其他標誌
- 設立國家賠償畀受佛朗哥軍法審判嘅受害者
- 禁止喺紀念佛朗哥嘅地方(如墓地)進行政治活動,但紀念喺佢統治下受害人嘅活動例外
- 喺一段時間內,容許受佛朗哥迫害而流亡外國的人及其後人回國,成為國民
內閣喺2006年6月28號通過呢條法案,下議院喺2007年10月30號通過,上議院喺同年12月10號通過[1],並喺12月26號生效[2]。
拆像爭議
[編輯]清拆紀念佛朗哥銅像嘅要求係法案最大爭議嘅部分,一啲政治保守勢力(唔一定支持佛朗哥嘅獨裁)反駁指執政黨(工人社會黨)咁做重開歷史傷口,直指史觀唔可以由單一政黨壟斷[3],指執政黨分化國民。
支持草案者認為清拆紀念佛朗哥係轉型正義嘅必要,尤其近年紀念佛朗哥嘅政治活動增加,危害到西班牙民主嘅永續。
2008年12月18日,相信係佛朗哥最後一個公開嘅銅像喺桑坦德被拆[4]。
參攷
[編輯]- ↑ 〈西班牙上議院網址,2008年12月27號睇,西班牙文〉。原著喺2012年4月29號歸檔。喺2008年12月27號搵到。
- ↑ 〈西班牙法務部網址,2008年12月27號睇,英文〉。原著喺2008年12月23號歸檔。喺2008年12月27號搵到。
- ↑ 〈報導人民黨的反駁〉。原著喺2007年12月11號歸檔。喺2008年12月27號搵到。
- ↑ 〈Typically Spanish 網址,2008年12月27日睇〉。原著喺2008年12月21日歸檔。喺2008年12月27日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