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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野三山本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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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野那智大社拜殿。維持寺社咁壯麗嘅社頭需要好大筆費用。

熊野三山本願所hung4 je5 saam1 saan1 bun2 jyun6 so2(日文平假名:くまのさんざんほんがんじょ,羅馬字:Kumano sanzan honganjo)係指15世紀末以後,負責興建同修復熊野三山(包括熊野本宮熊野新宮熊野那智)嘅勸進組織嘅統稱。由古代到中世前期,日本嘅寺社興建主要係依賴寺社領經營等穩定財源,或者係來自幕府朝廷嘅臨時資金支援,甚至有時會獲得公權力嘅保護。不過,去到15世紀中期,呢啲財源喺熊野三山就已經冇乜效用(→#前史)。為咗確保新的財源,支撐熊野三山嘅修建,喺15世紀後期成立咗熊野三山本願所,同時,佢規模大過其他寺社嘅本願所好多,每一座山都有獨特嘅性格(→#熊野三山本願所嘅成立)。

熊野三山本願所嘅其中一個功能係派遣一啲熊野山伏同熊野比丘尼去各地籌集勸進奉加,然後將錢送返熊野,或者透過接收熊野朝聖者嘅散錢嚟籌集資金。呢啲錢主要用嚟興建、重建或者修復堂舍,負責實行寺社造營嘅職務。喺近世初期,熊野三山本願所嘅首座係新宮,佢哋組成咗熊野本願九ヶ寺嘅聯盟,一齊合作完成各項職責(→#活動同組織)。

雖然喺15世紀後期開始,本願所專注於造營同修造,但熊野三山本來係由衆徒獨占嘅社寺事務,例如社寺緣起同佛事、神事,亦逐漸被本願所所涉入,令佢哋對熊野三山嘅運作起咗越嚟越大嘅作用。不過,正如其他寺社一樣,本願[a]社家[b]之間係存喺緊張關係嘅。

去到17世紀以後,社家開始否定本願喺造營、修造同社寺事務上嘅角色,並試圖重新奪返社內嘅主導權,呢時本願亦試圖捍衛自己喺寺社內嘅地位,雙方發生咗多次爭論。而喺18世紀中期,由於社家經濟重建同江戶幕府紀州藩對宗教嘅控制,令到本願所逐漸勢力衰退。不過,社家冇辦法完全排除負責年中行事同祈禱嘅本願,本願一直維持到明治時期嘅神仏分離政策(→#衰退と終焉)。

前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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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熊野三山の造営料国・造営料所の事例[2]
年代 造営料国 注記
12世紀末から
13世紀
紀伊阿波讃岐
伊予土佐
白河院による寄進
1209年 阿波 新宮・本宮の復興・再建
1241年 安房 新宮造営料国
1259年 遠江美濃 那智造営料国
1265年 越前
1289年 伯耆
13世紀末ごろ 遠江・安房 「伏見天皇綸旨」所掲


本願所成立之前,中世時期熊野三山嘅財源主要係依賴熊野山(本宮、新宮)同那智山嘅莊園[3]熊野御僧供米[4],以及造營料國・造營料所等。熊野山第一個寄進莊園可以追溯到11世紀末,其中應德3年(1086年)嘅紀伊國比呂庄同宮前庄,另一個例子係由白河院寬治4年(1090年)寄進嘅紀伊國「二ヵ郡五ヵ所合百余町」[5]。呢啲莊園係熊野三山經營嘅核心,由熊野別當、修理別當同三綱等機構負責[6]。到12世紀初,白河院為咗支持三山經營同神社造營,喺元永元年(1119年)寄進咗紀伊國、阿波國、讃岐國等五個國嘅封戶[5],呢啲封戶後嚟轉化為莊園[7]。然而,造營料國同莊園嘅功能喺15世紀中期已經開始失效。熊野三山需要尋找其他方式籌集財源,去維持造營同修復(→#熊野三山本願所の成立)。

熊野三山本願所嘅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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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到中世紀,隨住社會結構變化,尤其係武家政權嘅強勢崛起,熊野三山喺經濟上嘅依賴亦隨之變化。因為寺社領土嘅減少同政府財政支持開始衰退,熊野三山唔尋求其他財源都唔得,佢哋保持佢哋嘅宗教活動同維修嘅可持續性。係呢個時期,三山本願所嘅成立就成為咗熊野信仰發展嘅一個重要轉折點。

熊野三山嘅本願所主要功能係管理宗教活動、庇護參拜者同吸引外地信徒嚟朝拜。喺平安時代,參拜熊野成為咗上流社會嘅風尚,而到鎌倉時代以後,武士階層同市民都開始參與熊野參拜,令信仰活動變得更普遍。本願所透過接收信眾嘅奉納同管理參拜者嘅捐贈嚟取得資金,亦有助於支援寺社嘅運作。熊野信仰喺中世紀逐漸擴大,成為咗以京都為中心嘅大範圍信仰網絡。

活動同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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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世紀後半之後成立嘅熊野三山本願所,透過回國遊行喺各地進行勸進奉加,募集資源,並且由部分熊野山伏同熊野比丘尼統率,將收集到嘅願物[c]送去熊野。不單止咁,佢哋仲確保為造營修造活動籌集財源,亦積極參與寺廟社會年中活動,例如燈明、供花等(詳述後),三山嘅運營同佢哋息息相關[9]。呢啲勸進活動嘅範圍遍佈關東、東海、中國同九州,覆蓋全國。對象亦包括由庶民捐出「一紙半銭」嘅細額捐款,以至針對戰國大名同朝廷嘅大型募款活動,涵蓋唔同階層[10]

那智庵主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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喺那智,文明10年(1478年)同長享2年(1488年)曾經進行造營修復,呢啲記錄可以喺《熊野年代記》度搵到。喺每次修復入面,都有勸進聖參與資金調集工作[11]。前者據信係根據足利義尚嘅御教書,徵收京、和泉、河內等地嘅諸國棟別錢,而庵主係負責收集款項嘅。後者則記錄咗栄唱比丘尼持有那智山東西両座嘅一札進行勸進,但係佢係唔係隸屬於那智七本願仲未有定論。另外,文明16年(1484年)同天文11年(1542年)都有十穀聖進行勸進嘅例子,說明呢類型嘅勸進聖已經喺那智定居咗[12]

那智嘅勸進方式可以包括:繪解唱導、勸進札賦算[13],仲有唱導西國三十三所靈場嘅靈驗同緣起,吸引庶民參與靈場巡禮[14]。繪解唱導係勸進聖攜帶「那智參詣曼荼羅」同「熊野觀心十界曼荼羅(地獄畫)」嘅畫作遊行各地,透過即時發揮嘅講解,向觀眾解釋畫作嘅意義。勸進活動中,熊野比丘尼會帶住牛王寶印喺文庫到處遊行,透過地獄、極樂嘅繪解唱導,以及熊野參詣曼荼羅講述熊野權現信仰同參詣嘅靈驗。根據那智參詣曼荼羅嘅作例時代推測,呢類繪解唱導應該喺中世末嘅室町時代至戰國時期之後進行[15]

勸進札賦算主要係將名號札嘅賦算同勸進結緣連繫起嚟。例如足利義滿嘅側室北野殿喺進行熊野詣期間,佢哋隊伍喺那智浜嘅補陀洛寺同橋勸進嘅尼師結緣,並且賦算咗一張阿彌陀名號札,呢件事記錄喺住心院僧正實意所寫嘅《熊野詣日記》[16]。另外,弘治年間(1555年 - 1557年)御前庵主再興那智期間,都用咗名號札賦算呢個方法。弘治年間賦算六十萬枚札,吸引咗貴庶嘅勸進結緣,但具體勸進內容未有詳細資料。然而,明應5年(1496年)嘅鬥雞神社勸進願文同享祿4年(1531年)神倉社再興勸進願文,兩者都係通過勸進結緣嚟講述「現當二世」(即現世安穩同極樂往生)嘅利益,因此可以推測,熊野信仰都係推動大家捐款奉加嘅主要原因[17]

呢類名號札賦算嘅活動顯示出,喺室町時代,熊野七本願嘅勸進聖已經變成咗時宗化嘅一部分。同一時期喺高野山亦出現咗高野聖時宗化嘅現象,表明大靈場時宗化唔係熊野獨有[16]。熊野同時宗嘅關係,可以追溯到開祖一遍所謂嘅熊野成道(文永11年〈1274年〉),嗰陣起時宗聖就一直重視六字名號札嘅賦算同説經節小栗判官》唱導所推動嘅熊野詣勸進。雖然未有清晰記錄呢類勸進活動嘅起源,但根據湯峯嘅一遍上人爪書名號碑(正平20年〈1365年〉,但有可能係偽作)等史料,推測到南北朝時期,熊野本宮嘅勸進事業已經係獨佔性質嘅。

因此,室町時代嘅那智本願勸進聖基本上係接受咗時宗嘅念佛賦算形式[17]

新宮庵主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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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宮嘅本願較為詳細記錄嘅係末社神倉社嘅本願,亦即係神倉本願。喺中世時期,神倉社受新宮嘅清僧支配,喺佢哋之下設有神倉本願,兩者合稱神倉聖[18]。神倉本願包括妙心寺、華嚴院(金蔵坊)、寶積院、三學院等10個院坊[19],而妙心寺係喺鎌倉時代,由法燈國師覺心所確立[20]。法燈國師係臨濟宗法燈派嘅開祖,亦係高野聖一派「萱堂聖」嘅代表,所以妙心寺受到法燈國師嘅影響,成為咗統領比丘尼勸進活動嘅寺院[21]

衰退同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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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役同本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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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5世紀末開始,各地嘅寺社成立咗本願所,原本係由寺社外面嘅勸進聖組織嘅本願所同寺社之間,多數會出現緊張關係或者對立。本願所要存續落去,唔單止要掌握寺社內嘅建設、修繕同勸進功能,更加重要嘅係睇吓佢哋喺社寺嘅緣起、佛事、神事等社役方面嘅參與有幾多[22]。以熊野三山本願所為例,喺17世紀中期開始,本願同社家之間嘅糾紛反反覆覆,最終喺延享元年(1744年),經過江戶幕府嘅裁決,本願敗訴,俾人趕出年中行事、社役同社法嘅權力範圍[23]。不過,有關延享裁決之前,熊野三山嘅本願喺除咗造營之外嘅角色,研究真係唔多[24]。17世紀中期廢除嘅本宮唔講住,新宮同那智之間嘅相論過程中保存嘅資料唔少,幫助了解本願喺社役方面嘅角色[25]。其中最著名嘅,就係新宮、那智一齊聯署提交俾紀州藩奉行所嘅「熊野三山本願所九ヶ寺社役行事之覺」(貞享4年〈1687年〉),講述新宮同那智各自本願所承擔嘅社役。根據呢份史料,太田直之指出三點作為社役內容[26]

  1. 祈禱相關事項
  2. 年中行事等寺內活動相關事項
  3. 經濟利益相關事項

傳統嘅研究多數集中喺第三點經濟得益上。如前述咁,熊野山伏、熊野比丘尼成為熊野願職,俾佢哋收集各地嘅勸進奉加。而且好似新宮嗰度,仲會徵收渡錢,並且擁有收取喺社頭參詣者奉上嘅散銭嘅權利。即使喺近世嘅衰退中,呢啲對散銭嘅權利依然獲得承認[27]。除此之外,本願仲掌握住各堂嘅鎖匙管理,堂舎嘅鎖匙由分掌嗰啲本願嚟處理[28]。呢啲經濟得益係熊野三山本願喺各自一山活動嘅基礎[29]

年中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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喺「熊野三山本願所九ヶ寺社役行事之覺」入面,「新宮社役」提到遷宮時舉行嘅「灑水加持」。灑水係密教嘅修法,用加持祈禱過嘅香水或者酒水嚟淨化[29]。「新宮社役」講,新宮嘅灑水儀式係喺遷宮搬運神體嘅時候,從隔住雙重圍牆同幕嘅神幸路一路灑水去到內陣,呢個儀式只係由禰宜同本願參與。「那智社役」就講到,內陣嘅灑水係由御前庵主同瀧庵主負責,仲有其他儀式都係由本願嚟主導[30]。不過,喺其他神社嘅本願所,其實係唔會咁易接觸內陣同外陣,因為呢啲位置係社家嘅特權,尤其係灑水呢類活動。喺呢個意義上,熊野三山本願可以親自參與內陣灑水,反映出本願喺社家中地位確立嘅重大意義[31]

另一個例子係「釿始」儀式。釿始原本係建築工程開始時選吉日嘅儀式,後來成為咗年初嘅年中行事之一。「新宮社役」講到,本願喺神前「御白砂」主持儀式,與神官地位平等。釿始係同本願嘅造營職分相關,所以本願喺呢個儀式中擔任重要角色[32]。除此之外,喺其他年中行事當中,本願喺祭禮中亦有重要角色。例如喺新宮例大祭,本願負責神馬渡御式中嘅神馬養育,仲有神輿同祭具嘅修復。而喺那智例大祭,御前庵主同社家共同擁有嘅扇神輿,係由御前庵主負責祭禮中嘅清淨火[33]。由此可見,熊野本願所深度參與年中行事,甚至喺某啲情況下嘅地位超越社家,超出咗單純嘅造營角色[34]

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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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係社家最重要嘅社會功能之一,本願亦深度參與其中。喺新宮庵主屋企設立嘅護摩堂,庵主進行獨特嘅祈禱活動,唔單止為個別檀那嘅息災祈福,仲進行「天下安全之御祈禱」,具有公眾性質[34]。另外,喺牛玉寶印嘅頒布上,新宮同那智嘅本願擁有強大嘅權力。牛玉寶印最著名嘅例子係來自那智,但新宮庵主亦會向各地貴紳送出牛玉寶印,並授權熊野願職頒發牛玉寶印[35]。喺那智,本願亦獨佔牛玉寶印嘅頒布權[36]。除此之外,新宮庵主仲負責牛玉寶印加持,即係調製牛玉寶印嘅過程,包括印刷版木同壓印朱印[37],顯示咗本願從頭到尾掌控牛玉寶印嘅製作同發放[38]。從社家同本願嘅史料對比可見,本願試圖參與社家年中舉行嘅大部分代表性祈禱活動。佢哋有時會直接參與社家嘅祈禱,有時亦會獨自舉行相似嘅祈禱,反映出佢哋積極參與社內宗教角色[39]

同社家嘅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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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根據社家嘅史料,祈禱完全係社家嘅角色,而本願嘅角色係被否定嘅。呢個情況反映咗近世重建經濟過程中,社家開始進行反擊,逐漸排除本願喺寺社內嘅地位。進入近世之後,熊野三山本願所發生咗好大嘅變化,其中一個重大事件就係《延寶三年》(1675年)幕府頒布嘅備忘錄,涉及新宮庵主同當山派修驗道大寺院飯道寺梅本院嘅兼帶問題。

過往嘅研究普遍認為,呢份備忘錄係禁止本願同修驗道嘅兼帶,迫使本願脫離修驗道,從而令熊野山伏同熊野比丘尼嘅統制力減弱,願物嘅徵收受到阻滯,成為本願衰退嘅轉捩點[40]。然而,備忘錄其實只係禁止本願所住職同熊野先達(即修驗道高僧)梅本院住職嘅兼帶,並冇全面禁止修驗道。根據元禄九年(1696年)嘅幕府備忘錄,本願對山伏同比丘尼嘅控制權仍然冇被否定,新宮庵主甚至喺禁令之後仍然保有授予熊野先達號同比丘尼大姊號嘅權力。因此,延寶三年嘅備忘錄對本願衰退嘅影響其實係有待討論嘅[41]

關於本願最原本嘅造營職責,亦有重大變化。喺近世時期,寺社嘅勸進活動係由幕府管理許可制,本願亦唔例外。舉個例,喺享保六年(1721年),幕府曾向新宮同那智發出勸進許可,但相關許可狀冇保留喺本願所嘅史料中,呢件事表明幕府可能已經將造營事務交畀社家統籌[42]。呢個變化同之前本願完全掌控造營同修造嘅局面形成鮮明對比。

同時,享保六年亦發生咗社家同本願喺造營運作方面嘅爭拗。本願指控社家將佢哋排除喺造營會議之外,結果幕府嘅寺社奉行根據本願以往嘅成績進行調解,令社家同本願共同參與造營。但社家仍然堅持將本願視為佢哋嘅下屬,並喺呢種地位下容許佢哋參加會議[43]

後來,喺元文元年(1736年),幕府向新宮、那智提供咗三千兩銀作為貸款基金,供造營費用使用。而基金嘅運作亦由紀州藩同社家掌控,呢個決定徹底削弱咗本願作為造營主導者嘅角色[43]

如之前提及,社家認為本願只係造營役,並唔應該擁有更多權力。因此,早喺寛文年間(1661年 - 1672年),社家已經開始進行反擊,企圖削弱本願喺年中行事同祈禱嘅影響力[44],但呢個努力並冇即時見到顯著效果。直到17世紀中期以後,社家進一步加強排除本願嘅行動,呢背後嘅原因似乎同紀州藩主德川賴宣提倡神道嘅政策有關[45]

德川賴宣邀請咗主張吉川神道吉川惟足到紀伊,並推動藩內嘅神佛分離政策。佢仲派遣惟足到熊野三山,指導當地年中行事嘅進行。雖然具體內容唔太清楚,但根據會津藩保科正之亦曾邀請惟足嘅例子,惟足嘅到訪似乎對社家排除本願嘅思想起到咗重要影響[46]

呢種重視神道、排斥佛教嘅潮流,喺17世紀中期好多地方都可以見到,例如紀州德川家會津松平家岡山藩嘅領主,都推動過類似嘅政策,排除或放逐大規模本願所,例如伊勢神宮出雲大社吉備津神社附屬嘅寺院本願所[47]

幕府同藩嘅支持唔單止喺經濟上奪去咗本願嘅勸進同造營職能,喺思想同政策上,佢哋都積極排除本願,令呢個趨勢越來越明顯。

延享裁許同之後嘅本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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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享裁許係延享元年(1744年)幕府寺社奉行發畀新宮同那智嘅裁決書,係幕府干預熊野三山內部糾紛嘅重要文件,亦被視為社家同本願勢力分水嶺嘅一個標誌性事件。裁許書嘅內容主要圍繞社家同本願之間嘅權力爭奪,包括造營權、年中行事、同願物徵收嘅管理權。

裁許書規定咗本願需接受社家嘅統轄,而呢個規定事實上大幅削弱咗本願嘅自主權。同時,裁許亦進一步明確規定咗年中行事(如重要祭祀儀式)中,本願所扮演嘅角色,佢哋必須服從社家嘅安排,佢哋嘅主動權被進一步限制。

有部分研究指出,裁許之後,本願開始逐漸失去喺熊野三山嘅地位,尤其喺年中行事同願物徵收方面,佢哋嘅影響力大不如前[48]。然而,呢種衰退唔係即時嘅,而係隨住時間推移慢慢發生嘅。裁許書頒布後嘅數十年間,本願仍然保持一定程度嘅儀式參與,只係權力逐步轉移到社家手中[49]

喺裁許書之後,社家進一步鞏固佢哋嘅權威,特別係喺幕府嘅支持下,佢哋逐漸掌握咗更多經濟同宗教上嘅資源。例如,裁許書確認咗社家對造營費用嘅完全控制,本願基本上失去咗任何主導地位。相反,本願只能夠以較低階嘅身份參與,服從社家嘅指導[49]

裁許書之後,本願唔再有足夠嘅經濟基礎去支撐佢哋以前嘅角色。因為造營權力被奪,勸進活動亦大幅縮減,令本願失去重要收入來源。同時,幕府嘅新政策亦對本願嘅經濟來源造成壓力。例如,原本用作維持寺社運作嘅願物徵收被重新分配,令本願嘅收入進一步減少[50]

正如延享裁許所反映,熊野三山嘅歷史,唔單止係宗教信仰同儀式嘅演變,仲係一場激烈嘅權力競爭。透過幕府嘅介入,社家最終成功削弱本願嘅勢力,逐步控制咗熊野三山嘅宗教儀式、經濟同行政權力,而本願從中逐漸消失。

近代化同熊野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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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住幕末到明治維新時期,成個日本社會經歷咗劇變,熊野三山亦唔例外。明治政府推行神佛分離政策,令本願所最終被完全廢除。熊野三山嘅佛教元素喺政府嘅強力推動下迅速淡出,只保留純粹嘅神道部分。熊野三山本願所嘅最後遺跡,亦喺呢個時期被徹底清除,成為咗歷史嘅一部分[51]

總結嚟講,熊野三山本願嘅歷史,係一個由興盛到衰退嘅過程,經歷咗幕府時期嘅權力鬥爭,最終喺近代社會嘅變革中消失無蹤。

疏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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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豐島[2010:27-28]
  2. 太田[2008]、宮家[1996]ほか
  3. 堀[2003: 370-378]
  4. 堀[2003: 372]
  5. 5.0 5.1 宮家[1996: 94-95]
  6. 宮家[1996: 6-8、40-48]、阪本[2005: 29-45]
  7. 堀[2003: 365]
  8. [太田 2008: 204]
  9. 豐島[2005: 56]
  10. 太田[2008: 203]、豐島[1990][2005]等等
  11. 豐島[1990: 101-102]
  12. 豐島[1990: 102]
  13. 豐島[1990: 103-107]
  14. 豐島[1990: 112-113]
  15. 豐島[1990: 103-104]
  16. 16.0 16.1 引用錯誤 無效嘅<ref>標籤;無文字提供畀叫做Toshima_1990_105嘅參照
  17. 17.0 17.1 豐島[1990: 106]
  18. 豐島[1990: 77]
  19. 豐島[2005: 61]
  20. 豐島[1990: 78]
  21. 引用錯誤 無效嘅<ref>標籤;無文字提供畀叫做#1嘅參照
  22. 下坂[2003]
  23. 太田[2008]、鈴木[2003a][2003b]、豐島[1990][2005]等
  24. 太田[2008: 198]
  25. 太田[2008: 198-199]
  26. 太田[2008: 202]
  27. 引用錯誤 無效嘅<ref>標籤;無文字提供畀叫做#2嘅參照
  28. 太田[2008: 205-206]
  29. 29.0 29.1 太田[2008: 207]
  30. 太田[2008: 208-209]
  31. 太田[2008: 210]
  32. 太田[2008: 212]
  33. 太田[2008: 213-214]
  34. 34.0 34.1 太田[2008: 214]
  35. 太田[2008: 215]
  36. 太田[2008: 219]
  37. 千々和[1991]
  38. 太田[2008: 215-216]
  39. 太田[2008: 219-222]
  40. 鈴木[2003a][2003b]、豐島[1990]等
  41. 太田[2008: 223-224]
  42. 太田[2008: 224]
  43. 43.0 43.1 太田[2008: 225]
  44. 太田[2008: 226-227]
  45. 太田[2008: 227]
  46. 會津若松史出版委員會[1965: 357-362]
  47. 太田[2008: 231-232]
  48. 鈴木[2003b: 305]
  49. 49.0 49.1 太田[2008: 232]
  50. 太田[2008: 233]
  51. 太田[2008: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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