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禁酒令(或者叫禁酒時期)係指由1920年至1933年期間喺美國推行嘅全國性禁酒,禁止釀造、運輸同埋賣含有酒精嘅飲品。
1920年通過咗美國憲法第十八修正案,制定咗執行禁令嘅規則。禁酒令無令到酒精嘅消耗減少,反而令到私釀酒猖獗、假酒氾濫整到市民失明死亡、無辜百姓變咗做罪犯、執法官員貪污收賄、黑手黨靠運販私酒得到好大嘅利益,重延伸出其它好多社會問題。
最尾通過咗第二十一條修正案,喺1933年12月5號廢除第十八修正案,結束禁酒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