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去內容

阿姆利則條約 (1809年)

出自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由阿姆利則條約 (1809)跳轉過嚟)
  呢篇文講1809年嘅阿姆利則條約。想搵1846年嘅阿姆利則條約嘅話,請睇阿姆利則條約 (1846年)
旁遮普之獅蘭吉星畫像

《阿姆利則條約》英文Treaty of Amritsar)係1809年4月25日錫克帝國開國君主蘭吉星英國東印度公司簽訂嘅和約

條約內容主要包括:

  • 領土劃分:根據條約,錫克帝國同意將旁遮普地區嘅部分領土割讓畀英國東印度公司。英國東印度公司攞到拉合爾同其他地區嘅控制權。
  • 軍事合作:條約確定咗錫克帝國同英國東印度公司之間嘅軍事合作關係。錫克帝國同意派遣一支錫克軍隊協助英國東印度公司維持印度地區嘅安全同穩定。
  • 平等待遇:條約中確定咗蘭吉星同佢嘅王室成員會得到英國東印度公司嘅平等待遇同保護。佢哋嘅權益同特權唔會受到侵犯。
  • 貿易關係:條約中訂明雙方將保持貿易關係,並確定了相關嘅貿易條款同條件。
  • 領土爭端解決:條約解決咗錫克帝國同英國東印度公司之間嘅一啲領土糾紛,確定了各方嘅領土範圍同界限。

參考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