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卓光
閱讀設定
陳卓光 | |
---|---|
出生地 | 九龍 |
國籍 | 美國 |
母校 | 普林斯頓大學、Fordham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Stuyvesant High School |
職業 | 律師、法官 |
僱主 | Fordham University |
[改維基數據] | |
陳卓光(Denny Chin,1954年—)係而家嘅美國聯邦法官之一,曾經審理馬多夫騙案、美國家政女王馬莎斯圖爾特等大案而出名。
陳卓光兩歲時跟父母由香港移民去美國。曾修讀普林斯頓大學同復敦大學法學院法律,做過律師樓同檢察官。1994年獲克林頓委任為終身制嘅聯邦法官。陳卓光個阿爸陳伯羨係至孝篤親公所前主席同埋活躍會員。未做美國聯邦法官之前,陳卓光成日同陳伯羨參加唐人街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