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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豐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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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豐源案源於一個香港出世,但父母都係中國內地人嘅細路莊豐源,佢屋企人話,按《香港基本法》第廿四條,佢有居港權,打官司打到去終審庭2001年終審庭判佢贏,重確認若果中國公民嚮香港出世,都可以享有居港權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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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孕婦,無論係咪「雙非」(兩個家長都唔係香港人)都湧去香港生仔,日後全家都可以申請做香港人[1]。香港政府既唔要求修正《基本法》,亦唔堵截。中介人公司同埋私家醫生大把生意香港政府推動醫療產業,兼中國開放自由行,大量內地人去香港。之不過,香港政府無預備足夠醫生護士等人手,結果私立醫院額滿,連帶公立醫院都唔夠用,醫生畀私立醫院挖走。太多內地人去香港生仔,搞到香港醫院加價兼揀客,港人大肚婆爭到連床位都無,搞到要上街示威,出現反「蝗蟲」運動。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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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報,莊豐源案對策交足10年白卷 2011年12月3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