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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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係臺灣法律體系中最基本嘅勞工法例,佢嘅立法目的係「設立最低勞動標準,保障勞工嘅權益,加強雇主同勞工之間嘅關係,同時推動社會同經濟嘅發展」。呢個法例係喺民國73年7月30號公布同實施嘅,而家嘅現行版本係2020年6月10號經過修正同公布嘅。
歷史
[編輯]2018年,呢條法例喺修訂嘅時候,各個工會對草案表達強烈不滿[1],時代力量指呢條法例係「修惡」,執政民進黨企喺資方嘅角度,傷害勞工權益。但修訂最終被通過,事件亦被視為民進黨同時代力量關係轉差,分道揚鑣嘅導火線[2]。
參考
[編輯]- ↑ 〈台灣來鴻:修法引發勞工怒火猛燒民進黨政府〉。《BBC News 中文》 (繁體中文)。喺2023-10-08搵到。
- ↑ 〈觀點:台灣"大綠"和"小綠"兩政黨真分手了?〉。《BBC News 中文》 (繁體中文)。喺2023-10-08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