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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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法,又叫伊斯蘭教法回教法,係用伊斯蘭教教義做準則嘅法律,基礎係由《可蘭經》同聖行演變出嚟。

啲經典嘅「伊斯蘭教法」做法包含嚴重侵犯人權嘅行為[1]

批評[編輯]

對於伊斯蘭教法,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迪曾批判佢指明嘅刑法唔符合伊斯蘭精神[2][3],佢個女瑪麗娜·馬哈迪亦公開表示,如果馬來西亞真係推行伊斯蘭刑法,佢將會離開:「我唔可以居住喺一個啲人會畀斷肢或者畀石頭砸死嘅國家,唔好意思。」[4][5]

參考[編輯]

  1. . (中文). 喺2021-04-07搵到.
  2. 汉良 (2016-06-03). . 西 (中國中文). 喺2021-04-06搵到.
  3. 马批伊刑法不符伊斯兰精神 国内. 方網 馬來西亞東方日報 (簡體中文). 喺2021-04-06搵到.
  4. 实施伊刑法 敦马女儿要离国 国内. 方網 馬來西亞東方日報 (簡體中文). 喺2021-04-06搵到.
  5. 張, David (2015-05-23). 实施伊刑法 敦马女儿要离国. 西 (中國中文). 喺2021-04-06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