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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

出自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響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係世界上最大嘅外交機構。
Ger van Elk, Symmetry of Diplomacy, 1975, Groninger Museum.

外交係指一對外同他國交往接觸。外交包括一國對外政策,派去外國嘅人員使節,以及處理國際間唔同方面合作同埋衝突。外交事務好多時都係外交官先同外國傾掂,擬定條約,最後畀國內有關機關簽署批准。

外交通常都係一國對一國,即係雙邊外交。不過因為家下好多時問題都唔係一國可以解決,所以就有幾個國家一齊傾,咁就謂之多邊外交

外地機關同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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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咗方便同外國機要溝通,一國通常會派人到外國駐守。呢啲人有時會總稱叫做使節外交官或者外交人員。佢地有唔同級別,代替一國處理唔同層次嘅工作。通常駐守一國嘅阿頭叫做大使,所以佢做嘢嘅地方就叫做大使館。次一級就叫做領事,設立嘅係領事館

駐外嘅外交人員有外交豁免權,即係就算當地犯法,都唔會受到當地法律懲罰。遇到呢種情況,如果係嚴重嘅,當地可能將呢個人驅逐出境,交返畀佢個國處理。

理論上,外交通訊可以唔使畀當地檢查,外交官帶嘅任何文件都唔會畀人查。

有時為咗表示兩國交往唔好,會驅逐對方外交官,又或者撒走自己外交人員,將使管摺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