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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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年間嘅耕地

安息年希伯來文שמיטה‎,羅馬拼音:shmita),係七年耕作周期嘅第七年,安息年期間,土地必須休養,所有土地都要停止耕種,現代嘅猶太教仍然遵守呢個規定。

根據《利未記》記載,上帝嘅子民經過六年嘅播種、剪枝、收割,就要俾土地歇息。嗰啲喺田上自然生長嘅產物係畀窮人收取嘅,餘低嗰啲就留畀野獸。上帝為咗避免佢嘅子民驚住之後唔夠物資,保證第六年所出產嘅可以足夠使用三年,而第七年就稱為「安息年」(Sabbatical Year)。凡違反呢個這律例嘅子民,都要受到上帝嘅憤怒同懲罰。

安息年規定[編輯]

喺安息年期間,土地需要休養,所有農業活動,包括:耕種、栽種、修剪、收割,都一律禁止。其他農業技術,例如:淋水、施肥、除草、噴霧、割草等,只可以進行預防措施,而唔係用嚟提高果樹同農作物嘅產量。此外,所有自己生長嘅果實都會視為無主嘅(hefker),任何人都可以攞走。各種律法亦應用喺安息年農產品嘅出售、消費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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