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遺,又叫做地下執到寶,好似嚮街執到唔知邊個人大懵留低嘅手機、錢、手錶、黃金、文件袋都係。
啲人話,地下執到寶,問天問地攞唔到;又有話,拾遺不報,是為賊也。小學老師話過,唔係你嘅嘢,唔好要,一定要畀返人,如果唔係,一世都唔安樂。又有人笑過,唔據為己有,就一世都唔安樂至真。
有報紙講過,有個道友執到人張六合彩飛仔,發現係中獎飛,以為神仙可憐佢窮,醒佢發達,點知原來馬會有咗記錄,話要告佢偷嘢。
傳說,執到寶交差館,3個月冇人認領,件寶物就係你合法所有。不過,交差館時一定要點算清楚,同埋問差人攞返張收條。因為世界上好少人會咁誠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