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喪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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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喪委員會英文Funeral committee)係爲搞喪事而成立嘅單位,負責一切同喪事有關嘅嘢,一般都會叫做治喪小組治喪辦公室

設立治喪委員會嘅情況,通常係因為死者喺某個團體、組織、圈子或公司入面,出名同有聲譽,由死者嘅圈內好朋友、老闆同事、部屬組成治喪委員會,討論、協調同安排治喪嘅各樣嘢。組成治喪委員會要寫埋「治喪委員會名單」,委員要係同死者有交際先可以做嘢,唔係就唔使寫個名出嚟,避免浮誇[1]

當死者本身或仔女入面有聲望、社會地位或社交圈廣,死後通常由各界聯合組成治喪委員會,好多時職務由名人嚟掛名,實務由其他人嚟處理,都被認為係其中一個弊病[2]

參考[編輯]

  1. 灣地區殯葬禮俗 改進事項.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原先內容歸檔喺2016-04-07. 喺2016-03-24搵到. 為徹底革新政風,改進社會習尚,允宜籲請機關首長或公務員,非與喪家沾親帶故者,一概不得擔任治喪委員會委員,更不得硬性規定參加公祭,濫發訃聞,俾能專心公務,端正官常。
  2. 陶傑 (2004-06-15). . 蘋果日報副刊. 喺2016-03-24搵到.{{cite news}}: CS1 maint: url-status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