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大花園無屍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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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地點淘大花園(2011年)

淘大花園無屍命案係香港一單殺人案,2011年發生喺牛頭角淘大花園E座,本嚟係香港頭一單「無屍、無法證、無招認」而入罪嘅謀殺案,最後被告改口招認自己殺人後,成功推翻謀殺罪名,只係判誤殺罪成。

案情[編輯]

死者秦嘉儀死嗰陣33歲,祖籍四川,同一位香港貨車司機結婚後,喺2006年到香港定居,之後離咗婚,並喺夜總會做女公關,識到當時已婚嘅被告陳文深,2008年開始做咗佢嘅二奶,陳文深亦買咗個淘大花園E座單位畀秦嘉儀住。2011年3月,呢段關係畀陳文深當時老婆揭發,而秦嘉儀自同年10月5號下晝4點進入淘大花園E座後,從此人間蒸發。

雖然一路搵唔到秦嘉儀條屍,法證亦無任何發現,而陳文深亦唔認有謀殺秦嘉儀,但由於查到陳文深喺秦嘉儀失蹤兩日後曾進入大廈用手推車推走一個大尼龍袋,佢八達通亦有買防臭劑同保鮮紙嘅紀錄,所以單憑環境證供落案起訴佢謀殺。2015年8月初審入面,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處終身監禁。2017年第一次上訴,陳文深招認自己誤殺,供出殺人同棄屍過程,但維持原判;2023年2月第二次上訴,陪審團一致裁定佢謀殺罪名唔成立,誤殺罪名成立,裁定佢係受挑釁下殺害事主,判監9年半[1]

參考[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