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馬士·克蘭麥
| 湯馬士·克蘭麥 | |
|---|---|
| 出生日 | 1489年7月2號 |
| 出生地 | Aslockton |
| 死亡日 | 1556年3月21號 |
| 死亡地 | 牛津 |
| 死因 | 火刑 |
| 國籍 | 英國 |
| 識嘅語言 | 英文 |
| 信奉 | 聖公宗、天主教會 |
| 學位 | Doctor of Divinity |
| 母校 | Jesus College、抹大拉學院、劍橋大學 |
| 職業 | Anglican priest、神學家、canon law jurist、天主教嘅主教、大主教、Protestant reformer |
| 僱主 | 劍橋大學 |
| 配偶 | Margaret Cranmer |
| 亞爸 | Thomas Cranmer |
| 亞媽 | Agnes Hatfiel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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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馬士·克蘭麥(Thomas Cranmer,1489年7月2日-1556年3月21日)係英國一位神學家,亦都係當地宗教改革嘅領袖,並且喺亨利八世、愛德華六世同埋瑪麗一世統治期間做坎特伯里大主教。他喺英國聖公會裡面視為殉道者。
克蘭麥幫手提出亨利同埋阿拉貢凱瑟琳婚姻無效嘅理據,哩個後尾成為咗英國教會同羅馬教廷分家嘅其中一個的原因。佢同湯瑪斯‧克倫威爾一齊支持王權至上嘅原則,認為國王喺佢嘅領土內對教會擁有最高話事權,保護人民唔再受羅馬教權嘅欺負。喺佢做坎特伯里大主教嘅期間,佢制定咗英國教會改革後嘅第一套教義同禮儀架構。喺亨利統治底下,由於保守派同改革派之間嘅權鬥,克蘭麥對教會未能夠做到太多激進改革。佢後尾出版咗第一部官方批准嘅當地語言崇拜文,叫做《勸勉與禱文》。
當出晒名虔誠嘅愛德華登基之後,克蘭麥可以嗱嗱臨搞改革。佢寫咗並且編輯咗頭兩版嘅《公禱書》,為英國嗰邊嘅教會提供咗完整嘅禮儀,並遷就當地人講嗰啲話。佢收留好多位歐洲大陸嘅宗教改革家並且庇護佢哋,喺聖餐、神職人員獨身、禮拜場所裡面啲聖像呀,同埋聖徒崇敬等方面推動教義或者係規範上嘅改變。克蘭麥透過《公禱書》、《講道集》同埋其他出版物宣揚佢主張嘅新教規。
喺天主教女王瑪麗一世登咗基之後,克蘭麥因為叛國同異端罪畀人拉去審。佢坐咗超過兩年監,並且喺政府同埋教會嘅壓力底下多次收返佢嘅主張,曾經一度同天主教會好返。雖然咁樣可以令到佢避過異端罪嘅處斬,但瑪麗女王仍然唔放過佢,並且以叛國罪要求處死佢。佢最後喺1556年3月21日俾火刑處決咗;喺行刑嗰日,佢公開收返先前嗰份聲明,以天主教眼中嘅異端身份被處決,不過就成為咗英國宗教改革嘅殉道者。克蘭麥嘅死寫咗喺本《福克斯殉道者列傳》裡面,佢對世人嘅貢獻得到延續全靠本《公禱書》同埋《三十九條信綱》,後面嗰本仲發展成英國聖公會嘅基本教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