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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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民證係證明一個人冇刑事犯罪紀錄嘅證明文件,主要係畀有關人士申請各類入境簽證(包括旅遊、留學、工作或移民等),或申請領養細路嘅人。如果冇任何其他目的而要求簽發,通常都唔會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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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民證喺每個地方都有唔同嘅官方名:

  • 香港: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 澳門:刑事紀錄證明書(俗稱行為紙)
  • 臺灣: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 中國大陸:無犯罪記錄證明

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編輯]

香港警務處喺2011年推行類似良民證嘅性罪行記錄查核服務,畀聘請僱員從事工作上需要接觸兒童或者精神上冇能力照顧自己嘅人有關工作嘅僱主,得以查核合資格申請人有冇任何性罪行方面嘅刑事定罪紀錄。呢個機制嘅目啲係幫助僱主評定合資格申請人適唔適合擔任同兒童或精神上冇能力照顧自己嘅人有關嘅工作,並加強保護兒童同精神上冇能力照顧自己嘅,避免佢哋受到性侵犯[1]

參考[編輯]

出面網頁[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