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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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民即係遇到災難或禍變嘅人,有時迫住遷徙,同流民、災民相似,通常都係成批人咁避禍。而現代稱為難民,有種種唔同定義,更有所謂經濟難民且政治難民之分。以西洋而言,難民等同英文refugee,尋求庇護之人。
難民大致可分為兩類。天災、戰禍,生活困難,就迫住要走,此為一類。而亦出於政治見解唔同,人種唔同,宗教唔同,而受到外來迫害而遷徙,此為另一類。而尋求庇護,現代通常越過國界,走到另一國。
難民為近世所用之字,古代多叫流民,多數係不能原居地耕定居,而迫住四處流徙。流民成因好多,如天災、瘟疫、饑荒、戰亂、苛吏、土地兼併。而災民都為近世用字,同遇災禍,未必要流徙,只係有等待救援,或可重新建設。講難民時,有時指流民,有時指災民,但更多指越境尋求其他國庇護。而難民唔受人承認,就只能當係非法移民,要遣返原地。
難民喺他國暫住地,叫難民營。設營係方便管理,減少影響當地人生活。營有開放同禁閉兩種。亦有個別尋求政治庇護,依啲通常唔會入難民營,同普通寓居他國之人無異。